广西水行政征收、确认、奖励、裁决裁量权基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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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水行政征收、确认、奖励、裁决裁量权基准制度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二0一七年十一月广西水行政征收、确认、奖励、裁决裁量权基准制度目录总则1第一节水资源费征收1第二节水资源费缓缴审批2第三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4第四节广西水利行业职业技能鉴定6第五节水库大坝、水闸安全鉴定8第六节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水库大坝注册登记9第七节水库大坝、水闸注册登记——水闸注册登记10第八节对节约、保护和管理水资源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11第九节全区水利建设和管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奖励12第十节重大事故安全隐患报告或者安全生产违法举报奖励18第十一节对水利工程项目招

2、标投标投诉的处理决定20第十二节水事纠纷裁决22附则23广西水行政征收、确认、奖励、裁决裁量权基准制度广西水行政征收、确认、奖励、裁决裁量权基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监督水行政征收、确认、奖励、裁决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区水行政执法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自治区、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水行政征收、确认、奖励、裁决,适用本规定。第一节水资源费征收第三条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

3、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第四条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第五条实施主体是自治区、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第六条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缴纳水资源费。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水的,对超计划或者超定额部分累进收取水资源费。第七条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取水许可可以委托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和征收水资源费。第八条实施对象是指自治区辖区内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审批的取水单位或者个人。第九条水资源费由取水审批机关负责征收;其中,流域管理机构

4、审批的,水资源费由取水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征收。第十条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取水审批权限审批。第十一条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流域管理机构取水许可范围以外的下列取水的审批:23广西水行政征收、确认、奖励、裁决裁量权基准制度1、自治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新、改、扩建设项目的取水;2、国际边界河流、省际边界河流、设区的市边界河流上的取水;3、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的取水;4、地下水日取水量1万m3以上的取水。第一条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流域管理机构和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水许可范围以外的下列

5、取水的审批:1、设区的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新、改、扩建设项目的取水;2、县(市、区)边界河流上的取水;3、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取水;4、地下水日取水量5000m3以上、不足1万m3的取水。第二条其他取水由取水口所在地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第三条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一般取用地表水按0.1元/m3征收;特殊取用地表水征收标准如下:1、循环式火力发电冷却用水由0.0375元/m3调整为0.085元/m3;2、贯流式火力发电取用水由0.006元/kwh调整为0.001元/kwh;3、水力发电用水统一按0.005元/kwh标准征收;4、取用地下水由0.09元/

6、m3调整为0.2元/m3。第四条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应当履行以下程序:1、受理阶段:公示告知水资源费缓缴审批的要求以及其他应当公示的内容;2、审核阶段: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政府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征收标准;3、确定阶段:对符合缓缴条件的,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4、事后监管阶段:对未及时缴费进行催报催缴。第一节水资源费缓缴审批第五条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水资源费的,可以自收到水资源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日内向发出缴纳通知单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缓缴;发出缴纳通知单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缓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期满未作决定的,视

7、为同意。水资源费的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第六条实施主体是自治区、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第七条23广西水行政征收、确认、奖励、裁决裁量权基准制度实施对象是指自治区辖区内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水资源费的单位和个人第一条本行政事项权限按照以下方式划分如下:1、水资源费由取水审批机关负责征收;其中,流域管理机构审批的,水资源费由取水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代为征收。2、取水许可实行分级审批。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取水审批权限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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