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督查方案的通知.doc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督查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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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贯彻十九大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的放心”的重大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切实为广大消费者创造安全、可信、有保障的食品和保健食品购销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整治基础   (一)健全组织机构。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市(州)食安办的要求,整合食品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稽查、许可、抽检监测、法制、新闻宣传等各方力量,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实施集中办公,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整治工作有效开展。通过建立会商会议、信息

2、通报、督促检查等工作机制,及时解决问题,形成整治合力,落实专项整治人、财、物等方面保障工作。请各地于2017年12月5日前,将组织机构成立情况和联络人联系方式(见附件7)报省局整治办。   (二)制定工作方案。紧扣整治活动主题,充分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地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治任务、主要措施、责任分工、进度安排、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等内容,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岗到人、不折不扣全面完成。请各地于2017年12月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省局整治办。   二、细化措施要求理清整治思路   (一)摸清基础底数。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辖区实际,以风险管理

3、为遵循,制定详实的摸底排查计划,并建立工作报表和台账管理制度。对辖区食品、保健食品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产品、所有第三方平台和非实体店、所有广告进行全覆盖摸排,做到信息准、底数清、情况明。   1、针对生产企业。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是否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承诺食品安全;检查标签标识和广告宣传是否真实、不含有虚假声称;“九有一公开三承诺”信息公示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检查原辅材料采购验收制度、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制度、贮存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以及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从业人员培训、消费者投

4、诉受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不合格产品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完善并执行到位。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是否按照批准或备案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要求组织生产,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等行为。   2、针对经营单位。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是否落实经营产品直接责任人的职责;是否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审核查验等产品追溯管理制度,确保经营的食品、保健食品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等的要求,确保销售食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确保销售食品、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真实、不含有虚假声称。没有实体店经营资格的企业,不得在网络平台上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 

5、  3、针对非实体店经营单位。进一步明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的法律责任。检查食品、保健食品交易网站、电视购物频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等,以及为会议营销提供场地的宾馆、会场等开办者、出租者,是否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进行实名登记。如经营者利用其所提供的平台场所进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加强抽检监测。省局和各市(州)局抽检工作各有侧重,本着找准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重点对虚假宣传改善睡眠类、辅助降血糖类、辅助降血脂类、辅助降血压类、减肥类、缓解疲劳类、提高免疫力类等7类功能的保

6、健食品(含进口保健食品)和非法声称上述7类功能的玛咖类、配制酒、阿胶类、压片糖果类等食品(含进口食品)进行抽检监测。   1、省局层面。省局抽检50批次,其中保健食品20批次、食品30批次。在抽检保健食品时,虚假宣传7类功能的产品抽样量原则上不少于80%,其余结合实际抽检其他功能类产品。全部抽检工作于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   2、市(州)局层面。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各抽检20批次,其余各州共抽检10批次。抽检品种、抽检项目在参考省局抽检方案的基础上,各地可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抽检方案。全部抽检工作于2018年4月20日前完成,请各

7、地分别于2017年12月5日前和2018年4月30日前分别将抽检方案和总结报省局整治办。   (三)严格案件查办。切实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格按照总局和省食安办要求,出重拳、下狠手、零容忍、全覆盖。   1、从严查处违法案件。在整治期间,各地要通过摸底排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监测媒体广告等多种途径,主动收集违法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取证,对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声称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处罚到人。同时,要追溯涉案食品生产源头,查清销售

8、流向,涉及其他地区的要及时通报,进行全链条打击,彻底摧毁违法食品生产销售网络。   2、有效控制涉案食品。对涉案食品要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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