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0465384
大小:19.80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12-30
《贵州省计划生育绝育证图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贵州省计划生育绝育证图片 贵州省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鼓励公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享受本办法规定的节育奖励政策对象为:一是本省农村户籍居民中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独生子女户夫妻;二是依法生育二个女儿,已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
2、计划生育家庭的夫妻。 第三条节育奖励对象自落实绝育措施次年起至年满60周岁止,按每人每月不低于25元的基本标准发放计划生育节育奖励金。该奖励金不影响其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在地方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各地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奖励金标准,具体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 第四条符合规定条件,在本办法施行以前未享受过当地有关节育奖励的人员,自本办法实施次年起,享受本办法规定的节育奖励。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
3、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五条节育奖励金由省、市及县安排专项资金纳入当年财政预算。按照奖励金的基本标准,省、市、县三级承担比例分别为40%、30%、30%。 第六条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本省农村户籍居民,均可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实施绝育措施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近照3张,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委会)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贵州省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申请表》。 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一个镇的,分别向各自户籍所在地村提出申请。
4、第七条奖励对象资格的确认。 初审 村委会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加具意见并汇总填写《贵州省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励对象登记表》后,于次年1月20日前报送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审核 镇人口计生办在接到村委会的初审意见后,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加具意见,于次年2月10 日前将《申请表》和《登记表》报县级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 确认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
5、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县级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对镇人口计生办已审核的奖励对象名单进行一次确认,确认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通过镇人口计生办向申请人书面说明原因;对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予以确认审批,并汇总各镇的奖励对象名单及所需资金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其中县级汇总情况一并上报市级人口计生部门。同时,将确认后的奖励对象名单、《登记表》和《申请表》返还各镇人口计生办存档。 公示 经审核确认的奖励对象名单,应在村委会向群众公示5日。群众有异议的,村委会应报
6、告镇人口计生办并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对经查证不符合奖励条件的,由镇人口计生办报请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取消奖励资格。 告知 镇人口计生办对经县级人口计生部门确认的奖励对象,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获得奖励的对象本人。 备案 县级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已审核的奖励对象数据,汇总后于次年4月10日前报送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汇总各县数据后于次年4月20日前报送省人口计生委。 第八条各级财政、人口计生部门按照确认奖励人数,将节育奖励资金交由金融机构代为发放。代为发放节育奖励金的金融机构由县级人民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目的-通过该培训
7、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代发单位应与当地县级人口计生部门、财政部门签订委托代发奖励金协议书,将节育奖励金按年发放到人。 第九条节育奖励对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或终止其奖励待遇: 未经批准擅自实施输精管复通手术的; 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户口迁到外地或到境外定居的; 户籍转为城镇居民满五年的; 死亡的。 奖励对象有上述第、种情
8、形的,除取消其节育奖励待遇外,责令全额退回已领取的奖励金。 第十条奖励对象户籍在省内迁移的,从户口迁入次月起,按迁入地奖励待遇执行。外省户籍迁入我省的奖励对象,从户口迁入次年起,按我省户籍人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