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0407044
大小:155.54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12-29
《公司消防基础知识培训教材(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第一节燃烧的本质和条件一、燃烧的本质国际(GB5907-86)规定:燃烧是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二、燃烧的条件(一)燃烧的必要条件燃烧过程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助燃剂)和温度(点火源)。三个条件无论缺少哪一个,燃烧都不能发生。(二)燃烧的充分条件1、一定浓度的可燃物要燃烧,必须使可燃物质与助燃物(氧化剂)有一定的浓度比例,如果可燃物与助燃物比例不当,燃烧就不一定发生。2、一定比例的助燃剂要使可燃物质燃烧,助燃物的数量必须
2、足够,否则燃烧就会减弱,甚至熄灭。3、一定能量的点火源无论何种能量点火源,都必须达到一定的强度才能引起可燃物质着火,也就是说,点火源必须有一定的温度和足够的热量,否则,燃烧便不会发生。4、必须使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三者相互作用。实验证明,燃烧不仅必须具备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并且满足相互之间的数量比例,同时还必须使三者相互结合、相互作用。否则,燃烧也不能发生。三、燃烧条件在消防工作中的应用(一)防火的基本措施根据燃烧条件,一切防火措施都是为了防止燃烧的三个条件同时结合在一起。为此,防火的基本措施是
3、:1.控制可燃物;2.隔绝助燃物;3.消除着火源;4.阻止火势蔓延。(二)灭火的基本原理灭火的基本原理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即冷却、窒息、隔离和化学抑制。四、火灾的定义和分类(一)火灾的定义根据国家标准(GB5907-85《消防基本术语第一部份》,将火灾定义为: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发生的灾害。第14页共14页(一)火灾的分类根据国家标准(GB4968-86《火灾分类》的规定,将火灾分为A、B、C、D四类。1、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
4、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2、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3、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4、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等。第一节燃烧的类型燃烧有许多类型,主要是闪燃、着火、自燃和爆炸等。一、闪燃(一)闪燃:在液体(固体)表面上能产生足够的可燃蒸气,遇火能产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称为闪燃。也就是说,液体可燃物表面会产生可燃蒸气,固态可燃物也因蒸气、升华或分解产生可
5、燃气体或蒸气,这些可燃气体或蒸气与空气混合而形成可燃性气体,当遇明火时会发生一闪即灭的火苗或闪光的现象。(二)闪点: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固体)表面能产生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闪点。在低于某液体的闪点温度下,就不可能点燃它上面的空气和蒸气混合物。(三)液体的闪点同系物的闪点随其分子量的增加而升高,随其沸点升高而升高。如甲醇的闪点为7℃,丙酮的闪点为-10℃,(四)固体的闪点木材垢闪点在260℃左右,从这一温度起木材热分解加快,放出的分解产物加多。二、着火可燃物在空气受着火源的作用而发生持续燃烧的现象,
6、叫做着火。物质着火,需要一定的温度。可燃物开始持续燃烧所需要的最低温度,叫做燃点(又称着火点)。如丙酮的燃点为55℃,萘的燃点为86℃。三、自燃可燃物在空气中没有外来着火源的作用,靠自燃或外热而发生的燃烧现象叫做自燃。根据热的来源不同,物质的自燃可分为两种:一是本身自燃;二是受热自燃。本身自燃,就是由于物质内部自行发热而发生的燃烧现象。受热自燃就是物质加热到一定温度时发生的燃烧现象。第14页共14页一、爆炸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温度、压力增加或两者同时增加的现象,被称为爆炸。在发生爆炸时,势能
7、(化学能或者机械能)突然转变为动能,有高压气体生成或者释放出高压气体,这些高压气体随之作机械功,如移动、改变、或抛射周围的物体。爆炸可分为物理爆炸和化学爆炸。(一)物理爆炸:是由于液体变成蒸气或者气体迅速膨胀,压力急速增加,并大大超过容器的极限压力而发生的爆炸。(二)化学爆炸:因物质本身化学反应,产生大量气体和高温而发生的爆炸。第一章消防管理与消防法规第一节消防管理一、消防工作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我国的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预防为主”是指在同火灾作斗争中,必须把预
8、防火灾的工作放在首位,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及物资保障上采取各种积极措施。“防消结合”是指在积极做好预防火灾工作的同时,在人力、物力、技术上积极做好灭火的充分准备,加强公安消防部队、企事业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建设,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装备,加强灭火训练,做好战备执勤,做到常备不懈,尽备无患。二、消防工作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三、消防工作任务消防工作总任务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条明确提出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