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章程修改前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章程修改前

ID:30380663

大小:155.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2-29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章程修改前_第1页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章程修改前_第2页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章程修改前_第3页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章程修改前_第4页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章程修改前_第5页
资源描述:

《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章程修改前》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章程(修改前)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章程(修改后)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明确办学方向,提高办学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明确办学方向,提高办学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英文名称:ChangchunMedicalCollege。第二条学校名称: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英文名称:ChangchunMedicalCollege。第三条学校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77号。第三条学校

2、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77号。第四条学校是长春市人民政府举办的、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非营利性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第四条学校是长春市人民政府举办的、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非营利性的全额拨款事业组织。第五条学校秉承“教以惠生,学以达仁”的办学理念,立足吉林,走向全国,探索国际市场,为基层、社区和农村医疗卫生单位培养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较强的医药卫生人才。第五条学校秉承“教以惠生,学以达仁”的办学理念,立足吉林,面向全国,探索国际市场,为基层、社区、农村医疗卫生单位培养社会责任感强、专业

3、知识扎实、实践技能和综合能力较强的医药卫生人才。第六条学校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活动。(新加)第六条学校以全日制学历教育为主,同时根据社会需要开展各种形式的成人本、专科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第七条学校以全日制学历教育为主,同时根据社会需要适当开展职业技术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积极拓展继续教育。第七条学校办学规模为6500人,设医学、护理、药学及医学技术四大类24个专业,并根据社会和学校发展状况,对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进行适当调整。第八条学校办学规模为6500人,设医学、护理、药学及医学技术四大类24个专业,并根据社会和学校发展状况,对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进

4、行适当调整。第八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第九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坚持依法治校、文化兴校、特色强校,实行专家治学,实施民主管理。第九条学校坚持依法治校、文化兴校、特色强校,实施民主管理,接受民主监督。第十条学校实行校、系(部)二级管理。系(部)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发挥系(部)主体作用,学校对系(部)进行调控和监督。第十条学校实行校、系(部)二级管理。系(部)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发挥系(部)主体作用,学校对系(部)进行调控和监督。第二章学校管理体制第二章学校管理体制第十一条学校党委按照《

5、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其领导职责是:(一)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二)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三)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四)讨论决定学校的改革、发展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保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五)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一条学校党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其领导职责是:(一)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二)领导学

6、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三)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四)讨论决定学校的改革、发展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保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五)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二条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四)聘任和解聘教师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

7、励或处分,向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五)拟定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六)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依法管理和使用。第十二条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思想品德教育;(三)拟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