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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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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焦作经济合同律师 焦作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中晶实业公司加工承揽 合同纠纷一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民初字第583号 民事判决书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山民初字第583号 原告焦作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向保,董事长。 住所地焦作市焦东中路
2、28号。 委托代理人马益民,该公司法律事务处处长。 委托代理人尚平均,该公司法律事务处职员。 被告河南中晶实业公司,住所地焦作市山阳区巡返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赵福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程玮,该公司法律顾问。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委托代理人李国智,河南豫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焦作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中晶实业公司加工承揽合
3、同纠纷一案,XX年6月4日,原告矿山公司向本院提起诉讼,同日本院予以受理。本院受理后将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送达给原、被告双方。诉讼中,被告中晶公司提起反诉,本院决定合并审理。XX年7月18日,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开庭审理。后因案情复杂,本院依法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XX年11月27日,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马益民、尚平均,被告的委托代理人程玮、李国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矿山公司诉称,XX年元月23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加工φ×50m回转窑一台,价格
4、元。原告已经按合同履行了各项加工义务,被告仅仅付款19XX0元,下欠元货款至今未付。后经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总是以种种理由推辞,拒付该欠款,给原告在经济上造成了一定损失,现请求被告支付原告货款元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元。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被告中晶公司辩称,1、原告所诉事实与客观事实不符。XX年元月23日,原、被告签订了加工φ×50m回转窑,价格
5、为256万元,重量为吨,交货日期为XX年6月30日,并严格按成都设计院图纸进行加工制造。但是在合同履行中,原告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变更图纸为南京设计院图纸,二者差别较大;、质量方面,部分部件不合乎要求,导致被告多支出维修金,给被告造成损失;、原告逾期交货,合同约定XX年6月30日原告向被告交货,但是原告实际交货时间是XX年12月24日。2、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因本案是原告逾期交货,质量违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原告存在违约行为,被告没有支付给原告剩余货款,被告行使的是抗辩权。3、原告的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原告给被告交货时间是XX年12月24日,X
6、X年3月3日回转窑投产,自此之后原告并未向被告主张过剩余货款,故原告的起诉超过诉讼时效。同时被告反诉请求法院判令原告赔偿被告经济损失万元;支付违约金64万元;按合同约定原告应足额为被告开出税票。 原告矿山公司辩称,1、原告供应的设备没有质量问题,不应当赔偿被告的经济损失,也不应当扣除质量保证金。2、被告违约在先,按照合同关于付款的约定,卖方交货时付合同总价的20%,应该是被告先付款,然后原告才交货,由于被告未及时付款,原告迟延交货是在行使抗辩权,不应当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请求法院判令驳回被告的反诉请求。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
7、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起诉、答辩以及反诉、答辩,本院归案案件的争议焦点为:1、被告是否存在逾期付款行为;2、原告是否存在质量违约行为;3、原告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4、被告反诉请求的依据。 围绕焦点一,原告提交的证据为:订货合同一份,按合同付款部分1、2、3条规定,被告应付万元,被告仅仅支付192万元,以上证据证明被告存在逾期付款行为;按合同第5条规定,被告未支付质保金,质保金
8、从XX年2月1日到XX年5月1日,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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