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营改增与技术合同

浙江省营改增与技术合同

ID:30247624

大小:31.67 KB

页数:31页

时间:2018-12-28

浙江省营改增与技术合同_第1页
浙江省营改增与技术合同_第2页
浙江省营改增与技术合同_第3页
浙江省营改增与技术合同_第4页
浙江省营改增与技术合同_第5页
资源描述:

《浙江省营改增与技术合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浙江省营改增与技术合同  浙江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理  第一步:获取"用户名ID"和"密码PW"  未注册用户: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材料,到浙江省科技厅第一合同登记点,由登记员负责核对材料、进行注册。然后进入第二步。  已注册用户,直接进入第二步。  第二步:网上申报  提交书面文本前登陆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  根据我登记处注册好的用户名和密码从“合同卖方”登录  在系统中的“合同申请”模块进行合同网上申报登记  登记机

2、构选择“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  填好合同信息后“提交”即可。  第三步:报送合同文本  网上申报填好后,及时将有效期内的技术合同文本送到我登记处,需提交以下资料:  当面提交具有法律效力且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合同文本一式五份。合同文本字迹清楚、签字盖章完整有效。  2、填写一式四联技术合同登记表。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3、技

3、术开发合同项目总金额超过60万元,合同卖方需附项目“开发价格清单”与详细的技术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与境外签订的技术合同需提交有效的中文文本或中英文对照文本,并需出示省商务厅的核准批件,每一份合同后附复印件一份。  相关政策  财税[XX]7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  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XX〕11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11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 

4、 的通知  0571-杭州市黄姑山路9号天科大厦五楼503室楼下是中国平安公交:15、24、156、179、290、527九莲新村下  82、307、B2、B2区间教工路口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  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XX]71号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

5、的培训计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等8个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地区。  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广东省。  二、试点日期。  试点地区应自XX年8月1日开始面向社会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开展试点纳税人认定和培训、征管设备和系统调试、发票税控系统发行和安装,以及发票发售等准备工作,确保试点顺利推进,按期实现新旧税制转换。  北京市应当于

6、XX年9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江苏省、安徽省应当于XX年10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福建省、广东省应当于XX年11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应当于XX年12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  三、试点地区自新旧税制转换之日起,适用下列试点税收政策文件: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XX〕111号);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

7、,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通知》;  《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四、上述税收政策文件的有关内容修

8、改如下:  《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1.第一条第项中,“XX年1月1日”修改为“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  试点实施之日是指完成新旧税制转换之日,下同。  2.第一条第项中,“试点地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