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商务厅行政权力清单(2016年第一版)

河北商务厅行政权力清单(2016年第一版)

ID:3015103

大小:458.47 KB

页数:81页

时间:2017-11-19

河北商务厅行政权力清单(2016年第一版)_第1页
河北商务厅行政权力清单(2016年第一版)_第2页
河北商务厅行政权力清单(2016年第一版)_第3页
河北商务厅行政权力清单(2016年第一版)_第4页
河北商务厅行政权力清单(2016年第一版)_第5页
资源描述:

《河北商务厅行政权力清单(2016年第一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河北省商务厅行政权力清单(2016年第一版)表一行政权力类别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实施依据实施对象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备注行政许可19001设立拍卖企业审核许可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第23号修订)第十一条拍卖企业可以在设区的市设立。设立拍卖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部委规章:《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拍卖管理办法)第十三

2、条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申请设立拍卖企业及分公司,应当先经企业或分公司所在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并颁发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申请人持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的设立许可可以采取听证方式。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由商务部统一印制。企业20个工作日无19002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及备案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行政法规:《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第六条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

3、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不具备条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或者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第八条拟从事报废汽车回收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审核完毕;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经审核

4、符合条件的,颁发《资格认定书》;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企业20个工作日(法定30个工作日)无8119003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审批省商务厅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行政法规:《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7号)第九条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中央企业和中央管理的其他单位(以下称中央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央单位以外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请书和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

5、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和证明材料之日起30日内,会同同级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受理申请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颁发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的情况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部委文件:《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09年第9号)第三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依据本办法取得对外承包工程

6、资格,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第十四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单位类型、注册资本等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原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办理《资格证书》变更手续并换领新的《资格证书》。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依法终止的,原审批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注销其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及其《资格证书》。企业30日无工程类项目会同省住建厅办理8119005依法应由商务部门和原外经贸部门负责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企业变更审批

7、省商务厅外国投资管理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六条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营企业,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批准后,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给批准证书。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一)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中国合营者的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的;(二)不需要国家增拨原材料,不影响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方面的全国平衡的。.....

8、.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八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设立的合作企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批准证书。国务院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合作企业,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颁发批准证书,并自批准之曰起3O天内将有关批准文件报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备案。批准设立的合作企业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648号修订)第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