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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7
《[其他资格考试]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复习提纲》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复习提纲1、能否依法治国,关键在于能否依法行政。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规定,要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3、行政执法机关的领导成员在行政执法中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4、《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要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5、行政执法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应当立卷归档。
2、6、《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规定要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方式创新。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7、行政许可的主要功能是控制危险、配置资源、证明或提供某种信誉、信息。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对依法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9、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为实现国家行政管
3、理目的,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直接对特定的相对人和特定的行政事务采取措施并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10、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11、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者其它行政执法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的制裁。12、行政处罚的种类是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行政处罚法将行政处罚的种类确定为以下七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
4、许可证、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13、行政执法机关适用一般程序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实行办案、审核、决定三分离。14、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询问应当注意的基本事项:(1)充分听取询问对象的陈述和申辩;(2)把握好询问的节奏和主动权;(3)注意提问的方式和策略;(4)防止泄露调查工作秘密。15、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和理由、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种类和幅度、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16、相对集中行政
5、处罚是指依法将若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行政机关不再行使已经统一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统一调整和重新配置某些部门在某些事项行政执法中的行政处罚权。这一规定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17、行政执法责任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由于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所应承担的责任。行政执法机关承担行政执法责任的具体方式包括有:
6、1.撤销或部分撤销原行政执法行为;2.变更原行政执法行为或重新作出新的行政执法行为;3.停止侵害;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恢复名誉;7.赔礼道歉;8.赔偿损失.-4-18、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种类分为直接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湖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行政执法责任人员追究责任的方式分为:(1)诫勉谈话;(2)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通报批评;(4)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5)扣发奖金;(6)暂停执法活动;(7)停职离岗培训或调离工作岗位;(8)给予行政处分。19、制定听证规则,规范听证程序
7、,应对听证代表的遴选方式、听证代表的名额分配、听证意见的处理办法有明确规定。20、政府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由政府法制部门或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21、规范性文件与行政立法相比,内容更具体,程序或形式要求也更宽松。22、行政执法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应经过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核,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规范性文件至发布之日起30日内应向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工作机构报送备案。23、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实
8、施意见》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开始,除具体实施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性文件外,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制发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都应当明确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没有明确有效期的,其有效期为2年。一般情况下,市县政府及其部门每隔2年要进行一次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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