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

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

ID:30129755

大小:17.89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2-27

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_第1页
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_第2页
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_第3页
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_第4页
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_第5页
资源描述:

《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  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  理办法  二零零八年七月  《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已经XX年2月27日商务部第7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XX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大宗农产品进口信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宗农产品系指生产量、消费量、贸易量、运输量等较大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产品。  第三条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  第四条商务部委托有关组织负责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核对等日常工作。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

3、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五条者(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向受委托组织办理本企业基本情况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名称、企业海关代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统计负责人姓名与签字等。  第六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填报《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统计报表》,报告事项主要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联系人、联系方式、商品名称、商品编码、贸易方式、贸易国、原产地国、合同号、合同数量、合同船期、装运港、预计抵

4、港时间、实际船期、装船数量、进口报关口岸、进口数量和实际抵港日期等。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通过相应电子报告系统向受委托组织进行报告。如无法通过电子方式报告,可下载报表传真报告。  第七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在下述情况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履行进口报告义务:  1、签订进口合同;  2、货物在装运港出运;  3、货物抵达目的港;  4、报告事项发生变更。  第八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应严格遵守规定,及时、准确报告有关进口信息,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报、  瞒报、伪造、篡改、迟报和拒报。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

5、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九条受委托组织应向商务部报告大宗农产品进口的信息情况,并提出建议。  第十条商务部定期在商务部政府网站“大宗农产品进口信息发布专栏”对外发布《目录》项下大宗农产品进口信息。  发布内容为:预计进口数量、预计货物到港时间、实际装船时间、实际装船数量、装运港、原产地国、主要口岸进口情况等。  第十一条受委托组

6、织根据海关、质检相关数据核对大宗农产品对外贸易经营者报告情况,向商务部报告结果。  第十二条对外贸易经营者违反本规定,虚报、瞒报、伪造、篡改、迟报和拒报大宗农产品有关进口信息的,商务部应向国家统计局通报。  统计部门依法对违法对外贸易经营者处以行政处罚后,商务部可以禁止违法对外贸易经营者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期限内从事有关的对外贸易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对外贸易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商务部按照《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公告办法》的规定发布公  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和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目的

7、-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一条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大宗农产品进口信息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宗农产品系指生产量、消费量、贸易量、运输量等较大的关系

8、国计民生的农产品。  第三条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实行进口报告管理的大宗农产品目录》。  第四条商务部委托有关组织负责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核对等日常工作。  第五条进口《目录》项下大宗农产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向受委托组织办理本企业基本情况备案。  备案内容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名称、企业海关代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