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测绘、长江航道测绘及应急救助

海事测绘、长江航道测绘及应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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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事测绘、长江航道测绘及应急救助专用资产配置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部属单位专用资产配置行为,促进专用资产配备科学化、规范化和效用最大化,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交通运输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交财发〔2010〕12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海事系统测绘单位、长江航道局测绘单位和救助打捞系统应急反应救助单位(以下分别简称海事测绘单位、长江航道测绘单位和应急救助单位)。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用资产包括

2、:(一)海事测绘单位:多波束测深系统(浅水)、测深仪、侧扫声纳、全球卫星导航系统(GNSS)接收机和声速仪;(二)长江航道测绘单位:测深仪、流速仪、全站仪和全球卫星导航系统(GNSS)接收机;(三)应急救助单位:管供式潜水系统、高压空气压缩机、中压空气压缩机和水下切割焊接设备。第四条专用资产配置遵循“保障需要、预算约束、严格标准、节俭实用”的原则。第二章专用资产配置方法与标准9第五条海事测绘单位、长江航道测绘单位、应急救助单位专用资产存量未达到配置标准,无法满足工作需求的,可申请配置专用资产。第六条专用资产配

3、置主要考虑下列因素:(一)测量或救助任务要求及作业量;(二)作业模式;(三)海洋或河流状况、气候等工作环境;(四)资产技术性能、价格及运行维护成本;(五)预算资金;(六)其他。第七条专用资产配置方法如下:(一)海事测绘单位:以作业组数量为基准进行配置。作业组数量根据下一年度海事测绘中心作业量确定。下一年度作业量以部海事局发布计划为准,未包括在计划内的应急测量作业量以及通航尺度核定测量作业量按照近5年平均实际作业量计算。(二)长江航道测绘单位:以作业组数量为基准进行配置。作业组数量根据下一年度各区域航道局测绘处

4、作业量确定。下一年度作业量以上级单位批复的年度测量计划为准。(三)应急救助单位:以局本部应急反应救助队内设分队和基地应急反应救助分队数量为基准进行配置。第八条专用资产配置标准如下:9(一)海事测绘单位1.各作业组配置1套多波束测深系统(浅水)、1台测深仪、2台全球卫星导航系统(GNSS)接收机、1台声速仪。2.各海事测绘中心下属距离较近的2个作业组原则上配置1台侧扫声纳。3.各海事测绘中心可以不超过下属作业组专用资产总数量30%的比例,另行配置本中心备用专用资产。(二)长江航道测绘单位1.各作业组配置1台测深

5、仪、2台全球卫星导航系统(GNSS)接收机、1台全站仪;各区域航道局测绘处可以不超过下属作业组上述专用资产总数量50%的比例,另行配置上述专用资产。2.宜宾、泸州、重庆和宜昌航道局各测绘处配置2台流速仪,并可另行配置1台流速仪作为备用;武汉航道局各测绘处配置1台流速仪,武汉航道局可另行配置3台流速仪作为备用;南京航道局各测绘处配置1台流速仪,南京航道局可另行配置4台流速仪作为备用。(三)应急救助单位1.各局本部应急反应救助队和基地应急反应救助分队配置1台高压空气压缩机。92.各局本部应急反应救助队内设分队和基

6、地应急反应救助分队配置2套管供式潜水系统,其中头盔、应答器、披风海绵、湿式潜水服多配置1件;1台中压空气压缩机;1套水下切割焊接设备。3.各局本部应急反应救助队和基地应急反应救助分队可另行配置1台高压空气压缩机作为备用;各局本部应急反应救助队内设分队和基地应急反应救助分队可另行配置1套管供式潜水系统、1台中压空气压缩机作为备用。第一章专用资产配置管理第九条部财务审计司负责专用资产配置统一管理工作,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救助打捞局负责专用资产配置的具体管理工作。第十条海事测绘单位、长江航道测绘单位、应急救助

7、单位需配置专用资产的,应先通过系统内部调剂解决,无法调剂解决的,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逐步购置。第十一条专用资产购置程序如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前,海事测绘单位、长江航道测绘单位、应急救助单位相关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提出资产购置申请,并经本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纳入单位年度预算,并编制购置说明,详细说明资产存量、配置标准数量、资产购置需求等。海事测绘单位、长江航道测绘单位、应急救助单位的资产购置申请应逐级上报上级主管单位。(二)9部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救助打捞局财务部门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商业务部门对下级单位

8、上报的预算及购置说明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纳入本系统预算,并报部财务审计司。(三)部财务审计司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审核通过后纳入部门预算并报财政部,财政部批准后,批复各单位执行。第十二条购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专用资产,应当按照部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第十三条专用资产的处置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第一章附则第十四条专用资产最低使用年限以附件为准,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原则上不得更新,已达到最低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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