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有关未成年丢失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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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合同法有关未成年丢失案例  法商学院XX级案例分析  案例1某市侨兴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公司未弥补的亏损  达股本的1/4,公司董事长李某决定在XX年4月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讨论如何解决公司面临的困境。董事长李某在XX年4月1日发出召开XX  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其内容如下:  为讨论解决本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凡持有股份10万股以上的  股东直接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小股东不必参加股东

2、大会。股东大会如期召开,会  议议程为两项:  讨论解决公司经营所遇困难的措施。  改选公司监事二人。出席会议的有90名股东。经大家讨论,认为目前公  司效益太差,无扭亏希望,于是表决解散公司。表决结果,80名股东,占出  席大会股东表决权3/5,同意解散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公司。会后某小股东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

3、培训计划  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本案中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合法吗?程序有什么问题?  答:本案中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不合法。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4、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首先,该公司亏损占股本总额的1/4,未到法定未弥补亏损占股本总额1/3的下  限;其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系董事长李某的决定而非董事会决议。综上该临时  股东会的召开上不符合法定条件.  2.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存在什么问题?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答:第一,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

5、依法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该案中通知发出人是董事长李某,而非董事会。此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第二,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此案中,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发出时间是4月1日,而召开时间是4月6日,明显不足20日,不符合法定条件。  第三,该通知违反了股东平等的原则,不允许小股东参加临时股东大会,严重损害了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公司法》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本案中,通知中是讨论解决公司目前亏损问题,而会议议程又增加了讨论改选公司监事2人的任务,与通

6、知规定不符。  3.临时股东大会的议程合法吗?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有效吗?  答:临时股东大会的议程不合法,因为公司的解散应由股东大会产议,而不能由董事会决议通过,本案的公司解散由董事会决议,因而不合法。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也是无效的,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

7、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计算表决权应依照持有股份,不应依人数。本案中解散公司决议未得到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多数同意,因而是无效的。  4.该小股东的什么权益受到了侵害?  答:该小股东被侵害的权益有股东的平等权和股东的知情权,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等。  案例2某市宏发机械公司于XX年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分立为东方机器设备公司和大河构件厂。宏发公司分立时,其财产做了相应的分割,编制了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东方公司与大河厂就宏发公司分立前的债务达成协议,全额由东方公司承

8、担。公司于XX年5月5日做出分立决议后,5月15日前通知了债权人,并在5月5日至6月5日连续在报纸上就分立事宜公告了三次。  宏发公司的某甲债权人接到通知书后,于5月20日向宏发公司提出了清偿债务的要求;某乙债权人接到通知书后,于5月30日向宏发公司提出了提供相应债务担保的请求。宏发公司对某甲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并对某乙债权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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