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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共7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共7篇) 合同法解释论文:对《劳动合同法》立法精神的解读 摘要:本文试图探寻社会财富创造所应具有的劳动基础,通过对我国劳动合同法立法精神的解读,本文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创造财富的劳动应当体现劳动安定、劳动自由和劳动合作三种精神品质。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
2、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共7篇) 合同法解释论文:对《劳动合同法》立法精神的解读 摘要:本文试图探寻社会财富创造所应具有的劳动基础,通过对我国劳动合同法立法精神的解读,本文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创造财富的劳动应当体现劳动安定、劳动自由和劳动合作三种精神品质。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关键词:财富;劳动合同法
3、;劳动安定;劳动自由;劳动合作在一定意义上,劳动合同法可视为一种财富立法,因为劳动在社会财富的创造中占据着决定性的地位,是财富创造的根本源泉,因而调整和规范通过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便直接触及到社会财富的创造和配置问题。然而虽然财富主要是由劳动创造,但创造财富的劳动应当是怎样的?却是一个值得人们认真思考和讨论的问题。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社会形态中,劳动都有着不同的质的规定性及其内容和特征,这种规定性当前一般是通过法律制度来表达和确认。我国XX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即是这样的一部法律。该法基于当前我国社会劳动领域存在的问题与发展要求,从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立法
4、宗旨出发,对劳动合同制度作了大量的创新和发展。透过这些新的制度设计,我们其实不难窥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创造财富的劳动所应具有的品质。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借助对劳动合同法立法精神的解读,探寻社会财富创造所应具有的劳动基础。 立法精神一般是指为实现立法目的所应确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它集中反映和体现了一部法律的旨趣追求和价值取向。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自审议以来一直存在争议,最终立法者选择了“单保护表述”的做法,将其界定为“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第1条)。劳动合同法的这一立法宗旨
5、究其实质就是一句话: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然而何谓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又应通过确立什么样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来构建?当前人们对此在对劳动合同法的解读中却有着不尽相同的认识,因而在劳动合同法立法精神的理解和把握上亦就存在一定的差异,这显然不利于该法的有效实施。在本文中,我们将力求通过对劳动合同法现行文本的全面分析和考察,提出我们自己的看法,旨在能够更准确地领会和把握该法的立法精神。 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之一:劳动安定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
6、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首先应当是一种相对安定的劳动关系,作为一种最普遍、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是否相对安定,直接决定着社会的和谐稳定。然而自劳动用工市场化改革以来,我国劳动关系领域却出现了诸如虚无化、短期化、空心化、试用化等诸多不安定现象,严重影响着当前和谐社会的构建。此次劳动合同法的制定,首当其冲的任务便 是矫正“强资本、弱劳工”设置的不安定格局,为劳资双方构建一个相对安定的劳动关系。可以说,追求和打造相对安定的劳动关系,是劳动合同法最引人注目的立法精神,该法的许多
7、制度设计和创新,都是专门为此量身定作的。 (一)惩罚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由于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劳动内容“虚无”不确定,因而劳动关系极不安定,为此劳动合同法对此采取了惩罚的态度,[1]该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10条),否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82条);而且工资如未约定,不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而是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11条);如果满一年还不订,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