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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劳动合同法立法焦点今年1月,《劳动合同法》送审稿(草案)上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据送审稿(草案)起草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撰写此稿的基本思路就是要对《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方面的内容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以建立起劳动关系的自主协调机制,减少原有劳动合同立法中的计划经济色彩。在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更多地体现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尽可能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减少行政干预,充分体现出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特征,最终实现《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
2、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1/11精品文档劳动合同法立法焦点今年1月,《劳动合同法》送审稿(草案)上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据送审稿(草案)起草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撰写此稿的基本思路就是要对《劳动法》中有关劳动合同方面的内容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以建立起劳动关系的自主协调机制,减少原有劳动合同立法中的计划经济色彩。在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更多地体现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尽可能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减少行政干预,充分体现出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特征,最终实现《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2016
3、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1/11精品文档 颁布于10年前的《劳动法》以及后续颁布实施的许多劳动行政法规、劳动保障规章、相关司法解释和一些地方法规都对劳动合同作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为调整规范劳动关系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已经实施的有关劳动合同的众多规范性文件仍然存在着落后于实践的发展、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已有的关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在结构的严密性、前后衔接、和谐一致等立法技术方面,在优化配置劳动力资源等方面都存在不足。同时,10年的经济社会发展也带来了许多新的变化,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现在的劳动关系发展状况出现
4、了与《劳动法》颁布实施时许多不同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现有规范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已经不适合劳动关系发展的实际需要,市场经济对劳动合同立法产生了新的要求,因此,在法律层面上完善劳动合同立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时代呼声中,劳动合同立法的基本方向在哪里?它如何为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日前,本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采访了部分劳动法学专家、学者。焦点之一:《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是什么观点一:立法宗旨应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1/11精品文档 王守志
5、:《劳动法》是劳动法律部门的核心法律,《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在送审稿(草案)中不能明确把握。《劳动法》属于法律,由人大常委会通过。《劳动合同法》计划由人大还是由人大常委会通过,现在还不明了。如果由人大立法,属于基本法律,其效力大于《劳动法》;如果由人大常委会立法,则与《劳动法》一样都属于法律,效力一样。但是两者相关条文的表述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劳动法》总则规定(1)“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劳动合同法》则是“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这样对于劳动法律的实施与适用必然带来困
6、惑。 对于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依据调整手段的不同,大体上可以归纳为六种方式:法律、法规以及劳动监察、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企业内部劳动规则、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劳动争议仲裁等,劳动合同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因而,《劳动合同法》是不能替代《劳动法》的。两者的关系如不能清晰处理,将直接影响到《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原则。从实际运行的个别劳动关系(相对于集体劳动关系)来看,它表现出自身的特点,它既具有民事关系平等的一面,又有民事关系中不存在的隶属性的另一面:领导与被领导,指挥、命令与服从的关系。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劳
7、动合同当事人在信息获取、分析、传输,谈判力量、供求关系等诸多方面是不平等的,生活中劳动权益保护的问题尤为突出,因此,在送审稿(草案)中应该增加以下内容:“可依据《劳动法》基本原则制订本法”。2016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11/11精品文档 姜颖:由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以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特征,《劳动法》的性质不再属于公法或私法的范畴,而是属于社会法的范畴。社会法的价值目标即在于通过保护弱者的合法权益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因此,《劳动法》的立法宗旨突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8、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法》的核心,《劳动合同法》自然属于《劳动法》,其立法宗旨当然要以《劳动法》为准,体现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而不是在形式上公平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观点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也不能被忽视 鲁志峰:《劳动法》和《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