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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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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合同相对性,合同无效 合同相对性及其效力扩张 一、合同相对性 《民法通则》第81条第1款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定的”含义是指只有合同当事人才受合同权利义务内容的约束。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基础是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债权属于相对权,相对性是债权的基础,故债权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对人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也只对特定的债权人负有给付义务。即使因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
2、行为致使债权不能实现,债权人不能依据债权的效力向第三人请求排除妨害,也不能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要求第三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合同相对性的效力扩张 现代市场经济迅速发展以来,伴随经济的繁荣、社会格局的变换,出于提高社会经济运行效率、平衡社会利益的需要,合同的社会功能也发生了相应的调整,而不再完全拘束于传统的合同相对性之中,合同相对性的效力在现代各国司法中发生了扩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租赁权的物权化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
3、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合同相对性,合同无效 合同相对性及其效力扩张 一、合同相对性 《民法通则》第81条第1款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定的”含义是指只有合同当事人才受合同权利义务内容的约束。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基础是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债权属于相对权,相对性是债权的基础,故债权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对人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也只对特定的债权人负有给付义务。即使因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行为致
4、使债权不能实现,债权人不能依据债权的效力向第三人请求排除妨害,也不能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要求第三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合同相对性的效力扩张 现代市场经济迅速发展以来,伴随经济的繁荣、社会格局的变换,出于提高社会经济运行效率、平衡社会利益的需要,合同的社会功能也发生了相应的调整,而不再完全拘束于传统的合同相对性之中,合同相对性的效力在现代各国司法中发生了扩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租赁权的物权化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
5、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合同相对性,合同无效 合同相对性及其效力扩张 一、合同相对性 《民法通则》第81条第1款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定的”含义是指只有合同当事人才受合同权利义务内容的约束。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基础是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债权属于相对权,相对性是债权的基础,故债权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对人权。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也只对特定的债权人负有给付义务。即使因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行为致使债权
6、不能实现,债权人不能依据债权的效力向第三人请求排除妨害,也不能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要求第三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合同相对性的效力扩张 现代市场经济迅速发展以来,伴随经济的繁荣、社会格局的变换,出于提高社会经济运行效率、平衡社会利益的需要,合同的社会功能也发生了相应的调整,而不再完全拘束于传统的合同相对性之中,合同相对性的效力在现代各国司法中发生了扩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租赁权的物权化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
7、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民法理论上的“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基于这一规则,租赁合同具有对抗买卖合同的效力,将承租人 对出租人的权利扩张至房屋买受人,实现了合同主体的扩张。 (二)披露制度的确认 我国《合同法》第403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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