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委托代征总结(共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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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国税委托代征总结(共9篇)  税收委托代征存在的问题及对  策  委托代征扩大化  委托代征,是税务机关长期以来使用的一种征管手段。1986年由国务院制定的?税收征管条例?第20条规定:代征是一种法定的征收方式。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征管法实施细则?(简称旧?细则?)第32条规定:税务机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委托有关单位代征少数零星分散的税收。  XX年修订的?征管法实施细则?(简称新?细则?)沿袭了旧?细则?对委托代征的表述。第44条规定: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

2、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这是现行的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的法律依据,但在征管实践中,往往缺乏对这一条文的完整、全面的理解,存在着较大的误区。片面地认为只要工作需要,有关方同意就可委托,而恰恰忽略了“国家有关规定”。笔者认为,前者是委托代征的基础或前提,而后者则是委托代征的必要条件和根本,是新细则对委托代征运用的严格规范和控制。那么到底国家的哪些“有关规定”规定了哪些税种可以委托代征呢?  1、印花税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

3、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1988年9月29日,财政部发布的?印花税施行细则?。  2、屠宰税  1950年12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的?屠宰税暂行条例?。  3、契税  1997年10月28日,财政部颁发的?契税细则?。  4、耕地占用税  1987年6月20日,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5、农业特产税  1994年3月24日,财政部?关于农业特产税征收具体规定的通知?。  6、土地增值税  1996年4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国税发  (1996)48号。 

4、 此外,1996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若干具体问题通知”中指出对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纳税人的税收双方税务局,尽可能相互委托代征。  这是尽笔者所能,搜索到的所有关于委托代征的有关规定(海关,交通征费管理部门的代征不属于委托代征),可能有所遗漏,但仅此也可看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委托代征的税种是非常明确和有限的。从十多年前的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

5、素质的培训计划  “征管条例”到现行的新细则都明确委托代征要根据税收法规,或国家的有关规定。这一立法的思路一脉相承。那种把增值税、营业税等主体税种和大额税款委托给有关单位或个人征收的做法于法无据;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委托代征人混为一体,将明明白白的纳税人定为代征单位,与扣缴义务人签订代征协议,不仅混淆了税收法律关系,而且混淆了相关的权利义务,增大了税收成本,背离了委托代征的立法宗旨。使委托代征长期处于混乱和无序状态。  委托代征在税收征管历史上曾发挥过巨大的作用,许多税收实体条例都曾设置过代征环节、代征条款,但随着税制改革,原有的税种已经合并精简或改征,委托代征的范围逐渐委缩。耕

6、地占用税、契税、农业税、(简称农业税收),只是由于立法程序的原因,在国务院制定的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实施前,暂参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屠宰税、农业特产税已在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方案中被确定为取消的税种,印花税票的代售严格地说并非代征,真正可以委托代征的税种仅为土地增值税。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笔者认为:行政权力从来源到行使都应当有法律依据,这是依法行政,依法

7、治税的必然要求。而税款征收权是国家赋于税务机关的专属权利,属于公权范畴,公权的放弃或转移都必须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不能随意处置,这一点在税收?征管法?中规定的非常明确,过度或随意施行委托代征,意味着公权的丧失和税务机关的渎职。  委托代征管理手段弱化  相对于委托代征的扩大化,税收管理手段却明显弱化。?征管法?赋于税务部门强有力的税收保全及强制措施,不适用代征人,纳税检查和违章处罚也不能针对代征人,代征人游离于税收征管法规之外,成了事实上的法外主体。  委托代征与代扣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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