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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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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SZN-1100625000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办事指南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发布-7-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申请内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申请。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内由州、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二、办理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
2、发〔2016〕72号)全部条款、《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全部条款、《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全部条款、《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41号)全部条款。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具体内容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ov.cn)和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gov.cn)下载。三、实施机关昆明市
3、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机关。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四、许可条件(一)予以批准的条件:1.对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不构成危害;2.符合有关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3.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4.不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二)不予批准的情形:项目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不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要求的,项目核准机关可不经过委托评估、征求意见等程序,直接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五、受理形式和地点受理形式:窗口受理(到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审
4、批服务中心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窗口报件-7-后,在市政务服务大厅投资项目窗口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受理)。受理地点: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窗口。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2层。交通方式:可乘坐第C85、170路公交车或地铁1号线支线市级行政中心站到达。六、申请材料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式份数其他要求1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原件1份1、申请材料需加盖公章;2、由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或市级单位出具
5、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2项目申请报告原件1份申请材料需加盖公章。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原件1份4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原件1份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有关手续原件1份七、办结时限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八、许可收费及依据本许可事项不收费。九、办理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1)窗口提交(通过昆明市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进行提交)接收申请的实施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
6、审批服务中心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窗口;接收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2层。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受理-7-现场受理时,申请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或者修改。(三)审核受理后即时审核。(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办理结果:对通过核准的项目,作出项目核准的批复,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
7、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市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办理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核准文件自动失效。送达方式:到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窗口直接领取。十、许可服务(一)咨询1.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窗口。(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1)63149823。2.咨询回复回复方式:窗口回复、电话
8、回复。回复机构: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审批处。回复时限:1个工作日。(二)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拨打电话:(0871)63149823,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三)监督投诉电话投诉:(0871)63517940。(四)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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