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劳务分包合同备案

南京市劳务分包合同备案

ID:30023057

大小:17.52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12-26

南京市劳务分包合同备案_第1页
南京市劳务分包合同备案_第2页
南京市劳务分包合同备案_第3页
南京市劳务分包合同备案_第4页
南京市劳务分包合同备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南京市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南京市劳务分包合同备案  南京市施工企业分包备案流程  地点:南京市建筑工程分包管理服务中心。  需带证件:1《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2分包合同  3劳务作业人员名册  4分包单位劳务经理证  5分包交易登记表  6总包合同封面复印件  分包交易登记表下载:登陆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网站,“分包管理服务大厅”进行下载。分包一科联系电话:025-,025-  另注:分包合同价款不得超过劳

2、务分包企业注册资金的5倍。  路线:  公交:140至鸡鸣寺站下,转乘52路至瑞金北村站,或76路至中央门北站,转乘25路至瑞金北村站驾车:玄武大道-九华山隧道-西安门隧道-出隧道后前行至瑞金路,左拐至解放路左拐,解放路西侧。  南京市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一条为

3、维护本市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建筑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施工合同备案管理行为,依据《建筑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所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分为三类:  施工总承包合同;  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第三条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负责本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  城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在市建管处办理。  江宁、六合、浦口区和溧水、高淳

4、县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工作由各区建工局负责具体实施,各区县应接受市建管处的业务指导并实时通过市建管处“网上信息管理系统”录入、  传输合同备案情况。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第四条所有的工程必须按规定签订施工合同。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

5、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施工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开工前订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在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开始前签订。  第五条签订施工合同应当使用国家和省市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双方如需要,应当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参照示范文本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未使用国家和省市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应当比照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签订,其申请备案的合同条款应当合法、真实。  第六条承包人应在中标后两个月或签定合同后一个月内,将施工总承包

6、合同报送备案管理部门备案;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办理备案后,签订分包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专业分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报送备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七条办理备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须符合下列条件:  施工合同签订,应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履行施  工合同能力;  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

7、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招标工程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得背离中标通知书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本条所指实质性内容主要包括建设规模,承包范围及方式、工期、质量和价格等。  第八条办理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时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议标工程的相关文件;  全部合同文本;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第九条办理专业分包、劳

8、务分包合同备案时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分承包人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已经办理备案手续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合同;  全部分包合同文本;  劳务作业人员名册;  分包交易登记表。  第十条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办理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时,领取《南京市建筑工程现场施工队伍情况明示牌》,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悬挂《明示牌》,《明示牌》各栏目内容应当如实填写,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已办理施工合同备案的工程业绩由市建管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