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论胎儿继承权及其保护

法学论文论胎儿继承权及其保护

ID:30005665

大小:54.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2-25

法学论文论胎儿继承权及其保护_第1页
法学论文论胎儿继承权及其保护_第2页
法学论文论胎儿继承权及其保护_第3页
法学论文论胎儿继承权及其保护_第4页
法学论文论胎儿继承权及其保护_第5页
资源描述:

《法学论文论胎儿继承权及其保护》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兰州大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题目论胎儿继承权及其保护法学院法学专业10级1班学号:0000000000000姓名:宋武文指导教师:1111111111成绩:__________________完成时间:2014年12月目录一、胎儿的法律地位、权利及继承权的表现形式1(一)胎儿的法律含义和民事权利范围11.胎儿的法律涵义12.民事权利范围2(二)胎儿继承权的依据及表现形式2二、保护胎儿继承权的法律依据2三、我国以及其它国家、地区的胎儿继承权的立法现状及比较2(一)我国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一些问题31.《民法通则》的规定

2、32.《继承法》的规定33.司法解释与《民法典》草案的规定3(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现状4(三)我国立法方面存在的不足4(四)国外与中国台湾地区胎儿利益保护的立法例及比较4四、对比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状况对于我国立法的指导和思考6参考文献:7论胎儿的继承权及其保护宋武文[论文摘要]:现阶段我国的法律制度对于胎儿权利的保护还相当薄弱,可是侵害胎儿权利的案件却屡见不鲜。尤其是胎儿的继承权问题,由于我国立法方面的空白,使得胎儿的继承权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由此完善胎儿保护的立法规定显得尤为迫切。我国现行立法关于胎儿权

3、利的规定仅在继承法中有所规定。而台湾地区及国外其他国家和地区在胎儿的继承权立法问题上走在了我国的前列,我们需要借鉴和学习外国的先进立法经验,为我各国的胎儿继承权问题的立法难题找到解决的办法。[关键词]:胎儿;继承权;保护;国外立法DiscussionFetalRightsofSuccessionandProtectionSONGWu-wenAbstract:Atthisstageofthelegalsystemfortheprotectionoftherightsofthefetusisstillquitewe

4、ak,butagainstfetalrightscasesarenotuncommon.Especiallythefetus'srighttoinherittheinheritancerightsofthefetus,duetothegapsinourlegislation,makingitdifficulttogeteffectiveprotection.Therebyimprovefetalprotectionlegislationprovisionsisparticularlyurgent.Require

5、dbytheprovisionsofthecurrentlegislationontherightsofthefetusonlyinheritance.Taiwanandabroad,othercountriesandregionsonfetalinheritancerightslegislativeissueswalkingintheforefrontofourcountry,weneedtolearnandlearnforeignadvancedlegislativeexperience,tofindaso

6、lutionforIcountriesinthefetalinheritancerightsissuesofthelegislativepuzzle.Keywords:Fetus;Inheritance;Protection;Foreignlegislation一、胎儿的法律地位、权利及继承权的表现形式(一)胎儿的法律含义和民事权利范围1.胎儿的法律涵义胎儿是自然人主体发育所必经的阶段,根据医学辞典解释,是指从母体受孕12周(也有的认为是8周)始到分娩前这段时间内,四肢明显可见,手足已经分化,在此之前是受精卵和

7、胚胎期,而不是胎儿。何谓法律上的/胎儿?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理论上定义也不尽一致。从一些国家保护胎儿的立法精神来看,主要是保护胎儿出生后应当享有的财产权利,对于胎儿人身方面权利的保护,还未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台湾法学家胡长清关于胎儿的观点认为胎儿者,乃母体内之儿也。即自受胎时此起,至出生完成之时止,谓之胎儿。笔者赞同此观点,法律保护的胎儿应该是指正在孕育中的人,保护的是从精子和卵子结合那一刻开始一直到脱离母体独立呼吸成为真正的民事主体,涵盖整个孕育于母体内的生命发育的阶段。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

8、时,应当保留胎儿的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从我国的《继承法》的规定来看,其保护胎儿继承权的目的是使其出生后有一定的物质保障来维持其生存,如果以法学上的标准界定胎儿的话,就会出现胎儿的权利得不到保护的情况。实际上,界定法律上胎儿的标准应当关注的是胎儿的社会性,7也就是胎儿将来利益的保护。2.民事权利范围在我国现行《民法通则》规定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情况下,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