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

ID:29994658

大小:38.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12-25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_第1页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_第2页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_第3页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_第4页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 9 号《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9月28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主 席 柴松岳                    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管理,规范电力业务许可行为,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2、本规定适用于电力业务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电监会遵循依法、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建立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制度和组织管理体系。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业务,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除电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不得从事电力业务。  本规定所称电力业务,是指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其中,供电业务包括配电业务和售电业务。  第五条 取得电力业

3、务许可证的单位(以下简称被许可人)按照本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接受电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电力监管机构)的监督管理。被许可人依法开展电力业务,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电力业务许可证;被许可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电力业务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电力业务许可。第二章 类别和条件  第七条 电力业务许可证分为发电、输电、供电三个类别。  从事发电业务的,应当取得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从事输电业务的,应当取得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从事供电业务的,应当取得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从

4、事两类以上电力业务的,应当分别取得两类以上电力业务许可证。  从事配电或者售电业务的许可管理办法,由电监会另行规定。  第八条 下列从事发电业务的企业应当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一)公用电厂;  (二)并网运行的自备电厂;  (三)电监会规定的其他企业。  第九条 下列从事输电业务的企业应当申请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  (一)跨区域经营的电网企业;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电网企业;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企业;  (四)电监会规定的其他企业。  第十条 下列从事供电业务的企业应当申请供电类电力业务许

5、可证:  (一)省辖市、自治州、盟、地区供电企业;  (二)县、自治县、县级市供电企业;  (三)电监会规定的其他企业。  第十一条 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申请从事的电力业务相适应的财务能力;  (三)生产运行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与申请从事的电力业务相适应的工作经历,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除具备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

6、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电项目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  (二)发电设施具备发电运行的能力;  (三)发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十三条 申请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除具备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输电项目建设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  (二)具有与申请从事的输电业务相适应的输电网络;  (三)输电项目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竣工验收;  (四)输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十四条 申请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除具备本规定第十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

7、下列条件:  (一)具有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  (二)具有与申请从事供电业务相适应的供电网络和营业网点;  (三)承诺履行电力社会普遍服务义务;  (四)供电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第三章 申请和受理  第十五条 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应当向电监会提出,并按照规定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第十六条 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所列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由本企业提出申请;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按照隶属关系由其法人企业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 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许可证申请

8、表;  (二)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三)企业最近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2年的,出具企业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者验资报告;  (四)由具有合格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2年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和对营运资金状况的说明;成立不足2年的,出具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