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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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劳动合同法的争议  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引发的争议的看法。  铁饭碗回归论  由国际知名经济学家张五常在其博客里发表的文章《新劳动法的困扰》又引发了国内经济学界及法学界的轩然大波,该文认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维护懒人,导致铁饭碗;“如果严厉执行新劳动法,失业率逾8%恐怕是起码的了”;新劳动法的实施“把改革得大有看头的经济搞垮了”。  上述错误认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法律对违法

2、用工企业的姑息造成的,今后不能再让这种为了发展经济而牺牲国家尊严的情况继续发生。  外商撤资减产、辞退工人的主要原因是《劳动合同法》增加了用工成本。其实,《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只有违法企业的用工成本将大幅度提高,对合法企业的用工成本影响不大。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如果一家企业违反法律不跟劳动者订合同,不给劳动者上保

3、险,当然用工成本会很低,因为社会保险费占了劳动者工资比例相当一部分。而不跟劳动者订合同,根据新劳动法规定,就要支付两个月的工资,而一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更是要付出双倍的代价,这些惩罚性措施确实大幅度提高了企业的违法成本。  实际上,《劳动合同法》非但没有增加合法企业的用工成本,相反从某些方面看还降低了。比如企业对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就有可能降低。  张五常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让劳动者惰性化,甚至会使我们的改革成果毁于一旦,还有学者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导致铁饭碗,是改革开放的倒退。  但实际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

4、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终身制的,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则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看成了“终身包袱”,想方设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前述华为公司辞退职工的举措便是为了逃避这一法律义务。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

5、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如果将导致铁饭碗,按道理企业就不能与职工解除合同,但实际上,《劳动合同法》没有就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解除做例外规定,如果非要将二者区别开来,就是《劳动合同法》在第四十一条规定,当存在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需要裁减人员及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等情形,需要裁减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

6、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上述规定说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能解除的。它与我们国家“大锅饭”时代的“铁饭碗”有本质的区别。  恶法论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

7、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是慎重的,立法技术是成熟的,法律本身是严谨的,不仅最大限度地平衡了劳资双方的利益,也在相当程度上考虑了中国现在的经济发展状况和企业需求,在相当程度上顾及了企业的权利,绝对不是所谓的“善良的恶法”。面对法律的实施,广大企、事业用人单位没有别的办法,惟有依法改变自己,尽快进行必要的转型。这是1月27日在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举行的“蒙牛杯”劳动合同法权威论坛上,来自司法部、全国总工会、

8、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检、国务院法制办、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单位近20名有关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达成的一致共识。  (也是原文抄袭对此法不熟悉说不上什么自己能改就改不然不及格可能)  劳动合同法争议经典案例  王某在S公司第一份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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