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9925164
大小:19.49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12-25
《关于劳动合同法的争议》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关于劳动合同法的争议 关于劳动纠纷的法律规定 一、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依照执行《劳动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劳动就业 综合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 就业中介服务 劳动就
2、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外国人及台港澳居民内地就业管理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关于劳动合同法的争议 关于劳动纠纷的法律规定 一、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
3、、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依照执行《劳动法》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劳动就业 综合 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 就业中介服务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外国人及台港澳居民内地就业管理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
4、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有关问题的函 改制企业劳动关系处理 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 就业、再就业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
5、劳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舸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
6、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 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 三、劳动合同 综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规定 合同订立 劳动部关于订立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固定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取保候审的原固定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 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干雇工合同“工伤概不负责”是否有效的批复
7、 合同履行 劳动部关于企业实施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履行劳动合同问题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目的-通过该培训员工可对保安行业有初步了解,并感受到安保行业的发展的巨大潜力,可提升其的专业水平,并确保其在这个行业的安全感。为了适应公司新战略的发展,保障停车场安保新项目的正常、顺利开展,特制定安保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及个人素质的培训计划 台同解除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
8、复函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是否应恢复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等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用人单位能否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会主席任职期间用人单位能否因违纪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的复函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违反《劳动法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