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关于综合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审批办法

大连市关于综合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审批办法

ID:29936953

大小:84.54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12-25

大连市关于综合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审批办法_第1页
大连市关于综合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审批办法_第2页
大连市关于综合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审批办法_第3页
大连市关于综合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审批办法_第4页
大连市关于综合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审批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大连市关于综合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审批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大劳发〔2009〕51号 关于印发《大连市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用人单位:    现将《大连市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劳动关系 工时 办法 通知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9年5月25日印发大连市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

2、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适用本办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依照本办法执行(上述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第三条 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和部分值班人员(包括值班时间可间断休息的非生产

3、性值班人员)等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等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第四条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用人单位的部分职工,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在综合计算周期内,职工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餐饮等行业中需连续作

4、业的职工;(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受外界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用人单位的职工;(四)因工作地点较远需要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职工;(五)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实行轮班作业的职工;(六)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第五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以下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一)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并在市以上(含市)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注册,且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各类用

5、人单位; (二)在市内四区的境外企业驻连办事机构及外省市驻连办事机构、在市内四区施工的境外和外省、市建筑施工用人单位以及驻连部队所属企业; (三)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在市级有关部门登记、批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   (四)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在本市有重大影响并应当由市级审批的。第六条 各区、市、县和先导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除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范围以外,在本辖区生产经营并在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用人单位和在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且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下的用人单位,以及区级机

6、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在区级有关部门登记、批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第七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指定区、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或有管辖争议的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第八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区、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工作。第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计算周期,严格审批。第十条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7、申请,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采取劳务派遣用工的,由用工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行政许可申请书》;(二)《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五)申请前12个月的工资表、考勤记录,劳动合同书;(六)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意见;(七)其他应提交的证明材料。第十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用人单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按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8、(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规定的,即时受理并将《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用人单位;(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在5日内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