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9934158
大小:136.0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18-12-25
《gb 11567.2-2001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GB11567.2-2001(2001-08-22发布,2002-05-01实施)前 言 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本标准仅对GB11567-1994《汽车和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要求》中有关后下部防护装置的内容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参照采用了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1983年7月11日发布的ECER58《关于1:批准后下部防护装置 2:批准安装有已批准的后下部防护装置的车辆 3:批准就具有后下部防护的车辆的统一规定》的全部技术内容。本标准修订的内容与ECER58的主要差异在于增加了具
2、有吸能性能的后下部防护装置的技术要求和移动壁障追尾碰撞试验条件与程序。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与GB11567-1994的主要差异有: ①分别对后下部防护装置、安装了符合本标准第Ⅰ部分要求的后下部防护装置的N2、N3、O3和O4类车辆、具有后下部防护的车辆进行了规定。 ②本标准仅仅保留了GB11567-1994中关于后下部防护装置外形的要求(GB11567-1994中的3.2.5),对GB11567-1994中其他关于后下部防护装置的要求全部进行了修改。 ③本标
3、准以附录的形式规定了后下部防护装置的静态加载试验条件与程序、移动壁障追尾碰撞试验条件与程序和测量仪器。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GB11567-1994中有关后下部防护装置的内容。 关于标准实施日期的建议: l)对于新定型的车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实施。 2)对于新生产的车辆:自2002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长春汽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彤、朱西产、崔光滨。
4、 本标准委托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9年,1994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 GB11567.2-2001 Motorvehiclesandtrailers- 代替GB11567-1994部分内容 Rearunderrunprotectionrequirements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和挂车后
5、下部防护装置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1.1 本标准适用于: 第Ⅰ部分:将要安装到N2、N3、O3和O4类车辆的后下部防护装置; 第Ⅱ部分:安装了符合本标准第1部分要求的后下部防护装置的N2、N3、O3和O4类车辆; 第Ⅲ部分:安装了没有按照本标准第Ⅰ部分进行检验的后下部防护装置的N2、N3、O3和O4类车辆,或其组成部件被设计成具有后下部防护功能或装备了其他具有后下部防护功能的部件的N2、N3、O3和O4类车辆。 本标准不适用于: ——半挂牵引车; ——为搬运无法分段的长货物而专门设计和制
6、造的特殊用途车,如运输木材、钢材棒料等货物的车辆; ——为了专门目的设计和制造的、由于客观原因而无法安装后下部防护装置的车辆。1.2 本标准的目的在于如果M1和N1类车辆与本标准1.1中涉及的车辆发生碰撞时能够提供有效的保护,以防止发生钻撞。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2.1 后下部防护 后下部防护是指专门的后下部防护装置或者依靠自身的外形与特性能够具有后下部防护装置功能的车辆的车体、车架部件或其他部件。2.2 后下部防护装置 通常是由横梁组成的安装或连接在车架边梁或车辆其他结构件上的装置。第
7、Ⅰ部分后下部防护装置3 后下部防护装置的技术要求3.1 后下部防护装置的横向构件的端部不得弯向车辆后方,尖锐部分不得朝后。横向构件的端部成圆角状,其端头圆角半径不小于2.5mm,横向构件的截面高度不小于100mm。3.2 后下部防护装置在车辆后部可以被设计成具有不同的安装位置。此时,应具有可靠的方法以保证其安装后在安装位置上不会随意移动。操作员要改变装置位置时须施加的力最大不能超过400N。3.3 后下部防护装置对追尾碰撞的车辆必须具有足够的阻挡能力,以防止发生钻人碰撞。该阻挡功能应按照3.3.1的静态加载试验
8、或3.3.2的移动壁障碰撞试验进行考核。3.3.1 按附录A(标准的附录)中静态加载试验过程与试验条件规定进行试验,在指定的试验力作用期间和之后,可观测到的后下部防护装置的最大水平变形量应做记录。3.3.2 按附录B(标准的附录)中移动壁障碰撞试验过程与试验条件规定进行试验,在指定的碰撞过程中可观测到的移动壁障碰撞过程中的钻人量、最大减速度值及碰撞后的反弹速度应做记录,并且应满足3.3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