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项目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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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建设—移交(BT)合同甲方:乙方政府决定,并授权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甲方)通过BT招商确定项目的投资建设人,组成联合体中标作为投资建设人,对该工程建设、移交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管理及施工总承包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将符合设计各项要求的完好的工程移交甲方,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将工程的投资款及投资融资补偿支付给投资建设人。经协商,同意由联合体其中的主体方全额投资融资,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移交和回购款的收取及签署相关文件、履行联合体的权利、义务及责任(联合体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详见附件1),工程由有限公司负责项目融资投资,。联合体各方均承担连带责任。按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方就本BT项目投资、建设、移交等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基本概念界定一、“BT投资额” ,指由中标单位投入BT项目建设并经甲方确认的全部投资,包括相关前期费用及规费(含劳动保险费)、项目建安工程费、建设期投资融资补偿、回购期投资融资补偿等。二、“BT项目回购款” ,BT项目回购款=BT投资额。三、“建设期投资融资补偿”。建设期投资融资补偿指经甲方审核机构审定的乙方投入项目的(相关前期费用及规费(含劳动保险费)﹢建安工程费)×建设期投资融资补偿率,计算期限自项目开工之

3、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工程实际建设时间超过约定的,超过部分不计算投融资补偿(合同规定和甲方征地、拆迁、设计重大变更影响正常施工的可以延长的除外)。四、“回购期投资融资补偿”,回购期投资融资补偿指“-11-(甲方审定的项目相关前期费用及规费(含劳动保险费)﹢项目建安工程费﹢回购期投资融资补偿累计数-甲方已支付的回购款)×回购期投资融资补偿率” 。计算期限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至甲方付清全部BT回购款之日止。五、“建设期及回购期投资融资补偿率”:建设期的投资融资补偿率取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三至五年期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回购期投资融资补偿率取中国人

4、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三至五年期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如在建设期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从调整生效次年第一日起,按最新的三至五年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为建设期投资融资补偿率;如在回购期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从调整生效次年第一日起,按最新的三至五年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作回购期投资融资补偿率。第二条项目建设内容一、项目概况:此项目占地约亩,位于。二、项目内容:。三、BT投资额:指由中标单位投入BT项目建设并经甲方确认的全部投资,包括相关前期费用及规费(含劳动保险费),项目建安工程费、建设期投资融资补偿、回购期投资融资补偿费暂定万元(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结果为准

5、)。四、项目二期:共10个月,以BT投资方(乙方)收到项目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计。第三条特别约定一、建设期利息以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形象进度所完成的工程价款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大于100万元以上计起作为计息基数,于每月1日起按确认的上月投资额开始计息,利率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三至五年期基准年贷款利率上浮2%计算,计算时间从开始计息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利息计算公式:确认的进度款×(i+2%)÷12×每月1日起到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的总月份。i—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三至五年年期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二、项目回购-11-项目回购期限为三年,甲方也可以提前支付全部回

6、购款。回购期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三至五年期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计算,计算时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当期回购日止。项目回购款按40%:20%:20%:20%比例分年度支付,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支付BT项目回购款(暂按项目建设期间每月审定的投资额累计数)的40%及建设期利息;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30日内支付结算价款的20%及同期利息;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30日内支付结算价款的20%及同期利息;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后30日内根据审计结果结清全部款项。①验收合格之日回购款及利息计算公式:(暂按项目建设期间每月审定的投资额累计数×40%)+建设期利息②一年

7、后回购款及利息计算公式:(结算总价×20%)+(结算总价×20%)×(i+2%)×1年③二年后回购款及利息计算公式:(结算总价×20%)+(结算总价×20%)×(i+2%)×2年④三年后回购款及利息计算公式:(经审计的结算总额-已回购款)+(经审计的结算总额-已回购款)×(i+2%)×3年i—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三至五年期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二、以经防城港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数额作为项目的回购结算款如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个月内未能审定,第一期回购款暂按项目建设期间每月审定的投资额累计数及相应的建设期投资融资补偿作为计算基数,该数额与经审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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