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9807501
大小:59.86 KB
页数:81页
时间:2018-12-23
《合同法买卖合同债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合同法买卖合同债权 篇一:《合同法》中禁止转让的债权 《合同法》中禁止转让的债权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债权让与的禁止”。《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下面,我将对这三类不得转让的债权进行详解。
2、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1.以特定身份为基础之债权。如,退休金的受领金;再如,革命残废军人的抚恤金,职工因工伤残抚恤费,复员、转业军人的资助金、复员费。 2.与劳务密切联系而产生的债权。如画家为他人画像而产生的债权关系。 3.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委托、雇用。 4.不作为的债权。最典型的莫过于同行竞业而产生的债权。 二、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
3、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合同法买卖合同债权 篇一:《合同法》中禁止转让的债权 《合同法》中禁止转让的债权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债权让与的禁止”。《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下面,我将对这三类不得转让的债权
4、进行详解。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1.以特定身份为基础之债权。如,退休金的受领金;再如,革命残废军人的抚恤金,职工因工伤残抚恤费,复员、转业军人的资助金、复员费。 2.与劳务密切联系而产生的债权。如画家为他人画像而产生的债权关系。 3.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委托、雇用。 4.不作为的债权。最典型的莫过于同行竞业而产生的债权。 二、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
5、,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合同法买卖合同债权 篇一:《合同法》中禁止转让的债权 《合同法》中禁止转让的债权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债权让与的禁止”。《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下面,我将对这三类不得
6、转让的债权进行详解。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1.以特定身份为基础之债权。如,退休金的受领金;再如,革命残废军人的抚恤金,职工因工伤残抚恤费,复员、转业军人的资助金、复员费。 2.与劳务密切联系而产生的债权。如画家为他人画像而产生的债权关系。 3.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委托、雇用。 4.不作为的债权。最典型的莫过于同行竞业而产生的债权。 二、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
7、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合同法买卖合同债权 篇一:《合同法》中禁止转让的债权 《合同法》中禁止转让的债权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债权让与的禁止”。《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下面,我将对
8、这三类不得转让的债权进行详解。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1.以特定身份为基础之债权。如,退休金的受领金;再如,革命残废军人的抚恤金,职工因工伤残抚恤费,复员、转业军人的资助金、复员费。 2.与劳务密切联系而产生的债权。如画家为他人画像而产生的债权关系。 3.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委托、雇用。 4.不作为的债权。最典型的莫过于同行竞业而产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