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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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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买卖合同上诉书 篇一: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 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东莞市××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莞市××镇××工业区法定代表人:陈×× 被上诉人:吴××,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住广东省××市××镇××号 上诉人因不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20××)东法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上诉请求: 1请求判决
2、变更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20××)东法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为上诉人向被向上诉人支付货款元。 2请求判决维持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法院(20××)东法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 3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上诉事实和理由: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
3、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原审法院认为“确认被告在XX年1月8日、1月21日、2月3日支付的款项不是预付款,而是偿还给原告XX年11月、12月的煤炭款。”这显然认定事实错误。因为从XX年7月份开始至XX年3月份止,被上诉人一直向上诉人供煤,交易详情为XX年7月份元、8月份元、9月份元、10月份元、11月份元、12月份元,XX年1月份元、2月份元、3月份元。其中XX年货款共计元,已于XX年8月17日付元、XX年9月19日付元、XX年9月28日付51114元、XX年 10月17日付99432元、XX年11月21日付元,XX
4、年12月21日付元、XX年1月8日付元,至此XX年货款共计已付元,已经结清XX年的货款。因此,上诉人XX年1月8日之后支付的款项显然不是XX年的货款。即上诉人于XX年1月21日支付的元、XX年2月3日支付的80000元、均是XX年的货款。原审法院显然认定事实错误。 二、上诉人只欠被上诉人货款为人民币元。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XX年的交易情况为:XX年1月份元、2月份元、3月份元,共计XX年货款为元。但是,上诉人于XX年1月21日支付了元、XX年2月3日支付了80000元、XX年2月23日支付了元、XX年3月5日支付了
5、元、XX年3月13日支付了元、XX年4月19日支付了元。其中有两张票据共计XX00元票据被退回,上诉人实际已经支付38万元给被上诉人,故上诉人迄今为止只欠被上诉人货款元。 综上所述,上诉人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判决不当,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特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依法判决。此致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二零××年××月××日 材料证据清单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
6、,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提交证据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注:提交证据人所提供的证据,须填写是原件或复印件,同时填写《证据说明》。证据纸张大小以本页为准。本清单一式两份,一份附案,一份由提交证据人收执。 证据说明(一) 提交证据人签名:提交日期: 证据说明(二) 篇二:法律文书: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书 法律文书: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书 原告: 地址: 法定代表
7、人: 被告: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全部货款人民币96000元,利息人民币元(截止XX年月日,请求支持至实际支付之日,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因其违约给原告造成的全部损失计人民币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
8、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年3月7日,原告与被告于南京市六合区签署了《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RJCHXX0315),约定原告向被告采购2吨DW萃取剂,合同价款为人民币96000元,若货到后经检验不合格的,原告有权退货,被告应在收到原告退货通知后一周内到原告处自提货;《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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