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9796508
大小:47.02 KB
页数:61页
时间:2018-12-23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 篇一: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买卖合同的目的在于转移物的所有权,承揽合同的目的在于获得一定的工作成果,在承揽合同中,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并不是承揽人的主要义务,而是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后的一种随附义务,而在买卖合同中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确是最基本的义务。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由卖方制造或购入,标的物既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而在承揽合同中
2、,工作成果若为一定得物,则一般要求承揽人亲自加工制作,即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人交给定做人的工作成果必须是能满足定做人的特殊要求的物,或其他工作成果,同时它也是承揽人劳动的产物。这种标的物往往不属于市场上大批量供应的采用通用标准生产的产品,而只能通过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双方订立合同,有承揽人的特殊技术及劳动来满足定
3、做人对承揽标的的种类规格形状质量等特定的需要。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虽有特定物与种类物之分,但特定物买卖合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标的物的同一性,这与上述承揽合同标的物的特定性显然有本质的不同。3: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但约定的条件交付标的物,无权过问出卖人生产经营或标的物的取得情况,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权在不影响承揽人工作的前提下,对承揽人的工作状况进行监督检查。4:在标的物的风险分担上,买卖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起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可有买受人承担,也可以由出卖人承担。承揽合同在工作完成前,只能有承揽人自己承担工作物意外灭失的风险。5: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的标
4、的物也不同。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一般为买卖合同成立时已经存在的物,但也不限于此,将来可以获得之物,也可以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而承揽合同是完成工作的合同。6:合同价款的性质不同。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支付给承揽人的价款是在其交付工作成果本身的对价。而买卖合同中买方支付的价款是标的物本身的价格,前者是劳动的报酬,后者是物的价值,二者性质不同 篇二: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比较分析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比较分析 作者:朱瑞清 来源:《中国学术研究》XX年第06期 摘要: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因其自身特征的诸多相似性,在实践中往往容易混淆。本文以一则《国际市场》杂志上读者来信板块的案例为例,对
5、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进行了比较分析,提出使其具有操作性的区分标准。 关键词:承揽合同;买卖合同;比较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工承揽合同因为自身性质使然,使其与买卖合同、雇佣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常常相混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因为合同性质的不同而在管辖权、赔偿数额等方面出现模糊不清的状况。本文试图在现实困境下,提出区分标准,
6、理清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边界。 一、承揽合同概述 承揽合同,规定在我国《合同法》第251条,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1)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即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定作人负有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义务,即双方负有对价给付关系,因此为双务有偿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对合同形式法律没有特别要求,因此承揽合同为诺成性、不要式合同。(2)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为目的,这里的工作成果是劳务的物化体现而非劳务本身。(3)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是
7、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特定要求完成的,满足定作人的特定需求。 承揽合同主要有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 二、区分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意义。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