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3.3饲料添加剂 feed additives 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3.4加工助剂 processing aids 本身不作为产品配料用,仅在加工、配料或处理过程中为实现某一工艺目的而使用的物质或物料(不包括设备和器皿)。4 要求4.1 通则4.1.1 应当对本部分所涉及的加工及其后续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以保持加工后产品的有机完整性,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 a) 配料
4、主要来自GB/T 19630.1所描述的有机农业生产体系,尽可能减少使用非有机农业配料,有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除外; b) 加工过程尽可能地保持产品的营养成分和原有属性; c) 有机产品加工及其后续过程在空间或时间上与非有机产品加工及其后续过程分开。4.1.2 有机产品加工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机食品加工厂应符合GB 14881的要求,有机饲料加工厂应符合GB/T 16764的要求,其他有机产品加工厂应符合国家及行业部门有关规定。4.1.3 有机产品加工应考虑不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或将负面影响减少
6、.2.1.5 对于食品加工,可使用表A.1和表A.2所列的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使用条件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4.2.1.6 对于饲料加工,可使用附录B所列的饲料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4.2.1.7 对于食品加工,需使用其他物质时,首先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并参见附录C中的程序对该物质进行评估。4.2.1.8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使用矿物质(包括微量元素)、维生素、氨基酸: a) 不能获得符合本标准的替代物; b) 如果不使用这些配料,产品将无法正常生产或保存,或其质量
7、不能达到一定的标准; c)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4.2.1.9 不应使用来自转基因的配料、添加剂和加工助剂。4.2.2 加工4.2.2.1 不应破坏食品和饲料的主要营养成分,可以采用机械、冷冻、加热、微波、烟熏等处理方法及微生物发酵工艺;可以采用提取、浓缩、沉淀和过滤工艺,但提取溶剂仅限于水、乙醇、动植物油、醋、二氧化碳、氮或羧酸,在提取和浓缩工艺中不应添加其他化学试剂。4.2.2.2 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有机产品与非有机产品混合或被禁用物质污染。4.2.2.3 加工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4
8、.2.2.4 在加工和储藏过程中不应采用辐照处理。4.2.2.5 不应使用石棉过滤材料或可能被有害物质渗透的过滤材料。4.2.3 有害生物防治4.2.3.1 应优先采取以下管理措施来预防有害生物的发生: a) 消除有害生物的孳生条件; b) 防止有害生物接触加工和处理设备; c) 通过对温度、湿度、光照、空气等环境因素的控制,防止有害生物的繁殖。4.2.3.2 可使用机械类、信息素类、气味类、粘着性的捕害工具、物理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