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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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股权转让合同效力  篇一:股权转让的合同效力  股权转让的合同效力  概念  民事行为效力:  当事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作为民事行为,应适用民事行为能够合法的一般准则,主要应具有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效力:  股权转让应遵守《合同法》的对于合同效力的普遍性规定。  一、无效合同

2、: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上情形自始无效。  二、效力待定合同:1.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其中分为无行为能力人的订立的合同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2.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3.无权处分行为。以上情形只有相关法定代理人、本人或者有处分权人追认后方才生效,否则就不会发生法律效力。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

3、”、“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三、可撤销合同:1.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这其中包括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2.合同是否撤销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才能予以撤销,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是不能依职权主动来予以撤销的。合同被确认撤销后将导致合同自始无效。  股

4、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为了充分保障股权受让人的权利,股权转让行为应经过三步骤:合同依法成立-股东名册记载-工商登记。  1、股权合同生效应以成立生效为原则,批准、登记为例外。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2、公司内部股权登记生效。公司法第74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3、公司外部登记对抗第三人。公司法第33条第3款:公司应当

5、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一些特殊限制原则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1、老股东之间转让自由。合同法第72条第1款,有限责任

6、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老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合同法第72条第2、3款: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侵害老股

7、东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老股东可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3、公司法赋予公司章程的约定效力。公司法第72条第4款: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法允许公司章程条款对于股权转让自由予以限制,但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强制性法律规定,例如授权公司股东会可以随时做出决议剥夺某股东的股东资格或者强迫某股东向指定股东转让股权等。  案例解析: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

8、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XX年3月,A公司成立,有股东B、C、D三位自然人,约定各出资100元。B、C已出资到位,D仅出资60万元。公司章程约定:各股东均不得因任何事由对外转让出资。XX年9月1日,E邀请B、C、D到当地某一酒店用餐。席间,D表示欲将其股份作价120万元转让给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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