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

ID:29598994

大小:55.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2-21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_第1页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_第2页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_第3页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_第4页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_第5页
资源描述: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意见2016-6-3皖教科〔2016〕3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深化我省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充分调动高校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激发高校科研创新活力   (一)建立开放高效的科研创新机制   对高校申请应用与转化类省级科研项目、

2、团队和创新平台,在申报组织、评审遴选和结项验收等关键环节,引入创新需求方和成果使用方广泛参与。优先推荐符合地方需求,且与政府或企事业单位签订创新成果约定购买合同,或形成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需求约定的高校科研项目,申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合同补助兑现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对于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高校科研创新平台、研发机构和新型智库,经省教育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在各部门相关政策和资金安排中予以积极支持。   (二)完善高校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机制   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不低于50%,具体比例由各高校自

3、行确定。高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印发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以及我省有关文件的规定,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的支出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但不受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高校要对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实行公开公示制度。高校担任正职校级领导,以及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的正职领导,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或者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可以按规定获得现金奖励,原则上不得获取股权激励。其他担任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是科技成果

4、的主要完成人或者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可以按规定获得现金、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等奖励和报酬。对领导干部违规获取科研成果转化相关权益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高校采用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特别补贴、一次性奖励等方式给予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收入,不计入高校绩效工资总额基数。高层次人才包括两院院士、千人计划(含外专千人)、国家杰青、长江学者,万人计划(含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青年千人、青年长江、国家优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基地和人才专项的首席科学家,皖江学者,安徽省“百

5、人计划”(含外专百人),安徽省特支计划的杰出人才、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等。   (三)创新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机制   强化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高校是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院)长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高校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合理确定科研、财务、人事、资产(设备)、审计、监察等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确保经费使用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行使。高校院、系、所和国家认定的校内各类研究机构(简称院系),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

6、责任。学校要将科研经费管理绩效纳入院系负责人的业绩考核范围。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规范项目经费管理。高校承担的省级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应严格按预算执行,确有必要调整时,应按规定程序,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学校财务部门审核后,由高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相关负责人审批。直接费用预算中的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项一般不予调增,允许相互调剂使用,但不得突破三项费用支出预算总额。总额若调减可按规定程序调剂用于项目其他方面的支出。项目结余经费由学校在1年内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直接

7、支出。   规范劳务费管理。高校承担的省级财政资助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可结合项目实际需要以及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编制劳务费预算,用于支付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学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含社会保险补助)。在校学生的劳务费原则上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确实不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的,可以现金方式结算。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间接费用不得调增,总额若调减可按规定程序调剂用于项目其他方面的支出。   明确非财政资金项目经费管理方式。高校科研人员承担的非财政资金科研项目经费,根据委托单位与项目承担方签订的合同进行

8、管理。非财政资金项目经费的使用不受财政资金项目经费使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