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法律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

ID:29589168

大小:39.51 KB

页数:46页

时间:2018-12-21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_第1页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_第2页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_第3页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_第4页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_第5页
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合同法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工程合同法律  篇一:建设施工合同法律审查要点  建设施工合同法律审查要点  刘晓宇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法释【XX】14号《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问题的解释》  第一步建设施工合同总体情况的法律审查  1、审核发包人(建设单位)开发资格资质是否符合工程建设要求(营业执照年  检、资质等级、注册资金、经营范围);  2、审核工程招投标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合法,中标程序是

2、否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内容;  3、审核该工程建设单位是否办理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了解合同签订背景,是否存在“阴阳合同”的情况,在建设单位要求签订两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份合同内容明显不一致的情况下(即对备案合同的合同价款、工期、结算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进行了实质性的变更),

3、依照法释【XX】1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6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揭示和规避“阴阳合同”造成的法律风险,证明阴合同的相关约定违法,属于  无效约定。(只适用于经过招投标程序中标的合同,未经过招投标的不适用该法规,以双方一致达成的最新的书

4、面意思表示为准)。  5、审核建设施工合同使用的文本格式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原则上必须使用建设委员会监制的统一格式文本订立合同。  第二步对建设施工合同实体内容的法律审查(以建委发布示范版本为例)  第一部分协议书部分  1、审核承包范围,具体要求:  (1)承包范围可以在招标文件确定的范围基础上有所增减,但是不得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

5、科学发展观  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进行改变;  (2)审核合同承包的范围是否以我方施工资质相匹配,如发生匹配的  情况将造成该部分施工合同无效的风险;  (3)明确详细的承包范围有利于,我方在合同价款结算、工程变更索  赔、保修范围确定、担保等纠纷时,掌握更多的主动,能够通过  承包范围反映出在合同价里我方的施工范围,对于承包范围外的  施工,应当由建设单位追加额外工程款,避免建设单位将增加部  分归为合同价不予补偿的风险;  (4)审核《建设施工合同》承包范围与《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范围  的一致性,承包范围与保修范围必须内容相同,从而避免对在回  访维修过程中,造成的维修责任难以界定

6、的纠纷。  (5)审核承包范围是否与我方向银行提供的工程履约担保(合同总价  10%)中保函的内容相一致,避免建设单位因增加合同范围外的工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程与我方发生争议而向银行主张保函的款项;  (6)审核承包范围文字表述的合意性,避免发生歧义。  2、审核合同工期的合理性、有效性,是否存在迫于建设单位压力,致使

7、工期明显不足的因素,造成工程逾期违约赔偿等法律风险;  3、原则上主张先签合同后开工的工作步骤,中标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符合时间上的逻辑关系,避免时间节点不明确而造成的法律风险和损失。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部分  1、综合审查建设施工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部分与第三部分专用条款部分有无矛盾的约定,如有冲突以“专用条款”的约定为准。  2、“专用条款”中基本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