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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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篇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财政部  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XX)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进一步

2、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印花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XX年1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上述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XX〕30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XX年10月24日  篇二: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

3、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XX〕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进一步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印花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XX年11月1日至XX年1

4、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上述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XX〕30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XX年10月24日  篇三: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量赢版  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  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XX〕105号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

5、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为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自XX年11月1日起至XX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上述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按照

6、《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XX〕30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  服务区域:中国大陆各地区;服务对象: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业组织·业者·公民  服务要素:专注法律·财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领域;服务方式:咨询协助·执行解决TEL:0182-0071-1979【鹏】;0132-6966-5239【京】;0755-3322-6049;QQ:530-570-550;MSN&MAIL:lijiangang

7、1115@综合协调联络人:李剑刚;我们常驻:京·鹏;我们可去:中国大陆各地区  —1/1—  篇四: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规定  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XX

8、〕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为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自XX年11月1日起至XX年10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上述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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