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合同诈骗已立案侦查,并且和担保人共同欺骗反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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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债务人合同诈骗已立案侦查,并且和担保人共同欺骗反担保人,  篇一:债务人欺骗担保人担保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债务人欺骗担保人担保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  闫东方李献民  【案情】  被告尹某某、王某某夫妇在经营面粉厂期间,为增加设备,拟向原告陈某某借款。为取得陈某某的信任,被告尹某某持一张空白的信用社格式借款借据找到另一被告程某某,称拟借款3-4万元,让程某某为其担保,程某某即在空白借款借据上的担保人栏内签

2、上了自己的名字。XX年5月10日,被告尹某某持程某某签名的空白格式借款借据向陈某某借款15万元。被告尹某某和原告陈某某均在借据上签字并约定借款月息18%,期限半年。  【审判】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被告尹某某、王某某夫妇应偿还原告陈某某借款15万元均无异议,对被告程某某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在什么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有三种观点: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3、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种观点认为:应驳回原告对被告程某某的诉讼请求,理由:一是本案的担保合同不成立。《担保法》第十三条规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本案被告程某某是在空白格式借款借据的担保人栏内签字,签字时该格式合同的其他部分空白,程某某并不知道被告尹某某要向原告借款15万元,为被告尹某某、王某某向原告所借15万元担保不是程某某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认为保证合同成立;二是主债务人尹某某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欺骗程某某,即故意把借款15万元说成3-4万元,使程某某信以为真,在借

4、款借据上签了字,根据《担保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程某某不应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程某某应在4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理由:被告尹某某持空白借据找被告程某某请求其签字时,仅告知其准备借款3-4万元,程某某基于这种认识才在合同上签字,可以认定,为被告尹某某借款3-4万元担保才是程某某的真实意思,超出部分不应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种观点认为:被告程某某应对15万元承担担保责任。  【评析】  笔者同意这种观点,理由如下: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

5、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一、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要坚持“优先保护善意债权人合法权益”和“鼓励交易”的原则。本案中,主债务人欺骗担保人一节,债权人不知情,债权人是在信任主债务人的基础上才同意借款给债务人的,债权人无过错,应予更多保护。本案被告程某某虽是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当时对合同内容不知情,但其仍然在合同上签字,债权人和主债务人在该合同上签字后合同即成立,不能因为签字顺序的先后否认合同的成立。  

6、二,关于被告程某某签字时的意思表示。尽管被告程某某在合同上签字时被主债务人告知,其是为借款3-4万元担保,但其签字时应该认识到主债务人可能超出范围借款,对超范围借款程某某持放任态度,这才是程某某的真实意思表示。1988年10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中确认了保函的效力,以后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也有类似的规定,被告程某某在空白合同书担保人栏内签字的行为,应视为向原告出具保函的行为。  三,《担保法》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

7、、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按照“三个贴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区”、“充分就业区”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市民素质,弘扬城市文明精神,为实现全区城市统筹XX年的机关后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四十条规定:“主合同债务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债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欺诈、胁迫事实的,按照担保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只

8、有在债权人存在恶意,担保人在违背自身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的保证,担保人才能免除担保责任。本案没有证据证明债权人对主债务人欺骗担保人一事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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