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合作医疗管治工作计划

新型合作医疗管治工作计划

ID:29497178

大小:20.53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2-20

新型合作医疗管治工作计划_第1页
新型合作医疗管治工作计划_第2页
新型合作医疗管治工作计划_第3页
新型合作医疗管治工作计划_第4页
新型合作医疗管治工作计划_第5页
资源描述:

《新型合作医疗管治工作计划》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近年来,社区问题越来越受到各界人士的关注,社区建设的试验和探索在全国开展起来,初步形成了上海模式、沈阳模式、江汉模式和青岛模式新型合作医疗管治工作计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和省政府《关于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居民自愿参加。以基本医疗与大病救助相结合的居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原则:  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与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基金由政府补助、个人缴纳组成

2、的原则;  基金实行区级管理、分级核算、超支自理、余转下年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  基金使用实行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区政府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编制新型合作医疗发展规划;  制定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和措施;目前,土建、装潢和改造工程接近尾声,设备政府采购基本到位,人员招录工作方案已上报,整个工作紧张、有序、高质地往前推进。近年来,社区问题越来越受到各界人士的关注,社区建设的试验和探索在全国开展起来,初步形成了上海模式、沈阳模式、江汉模式和青岛

3、模式  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全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  定期向监督委员会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汇报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情况。  第五条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  负责基金的管理;  负责参合者医疗费的报销审核.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负责对街道合管办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定期向区合管会汇报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认定、监督和管理;  制定报销基本用药、诊疗与材料目录;  拟定年度实施意见。  第六条区新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区政府领导、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  第七条街道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

4、会街道办事处和区合管会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负责辖区内参保群众的宣传、动员和筹资工作;  协调街道财政及时按期上缴街道应补助资金;  研究协调解决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目前,土建、装潢和改造工程接近尾声,设备政府采购基本到位,人员招录工作方案已上报,整个工作紧张、有序、高质地往前推进。近年来,社区问题越来越受到各界人士的关注,社区建设的试验和探索在全国开展起来,初步形成了上海模式、沈阳模式、江汉模式和青岛模式  第八条街道合管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工作,行政上接受街道合管会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对参合者及时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监督

5、;  负责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医疗服务、用药、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对参保人员就医情况监督、检查和审核工作;  负责对社区新型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工作的指导、监督;  协调解决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定期向街道办事处、街道合管会和区合管办汇报工作。  第九条街道新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领导、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  第十条区、街道合管办的人员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全部足额按时到位。不得发生从新型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和占用基金的情况。  第三章参合对象、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参合对象  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

6、的所有户籍在本区的居民;  上述参合对象必须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合  第十二条参合者义务目前,土建、装潢和改造工程接近尾声,设备政府采购基本到位,人员招录工作方案已上报,整个工作紧张、有序、高质地往前推进。近年来,社区问题越来越受到各界人士的关注,社区建设的试验和探索在全国开展起来,初步形成了上海模式、沈阳模式、江汉模式和青岛模式  农村居民自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为抵御疾病风险履行的缴费义务。  参合者必须按期一次性整户缴全当年规定的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纳部分;  本区户籍内的当年出生的婴儿可以申请参加当年新型合作医疗。不享受各级财政补助,次年参合可以享受;  参合者缴纳新型合作医疗基

7、金后。  参合者应自觉遵守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和有关制度。  第十三条参合者权利  参合者享有因病在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和就诊医疗费补偿。  参合者享有对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进行监督、举报和投诉的权利。  第四章基金标准与筹集  第十四条基金筹集应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多方筹集基金,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第十五条基金标准的确定应根据本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