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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9
《吉水教字〔2018〕184号.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吉水教字〔2018〕184号关于印发《吉水县中小学2017/2018学年度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局直属学校:现将《吉水县中小学2017/2018学年度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对照方案要求,扎实做好学校管理及教育教学各项工作,切实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业绩迎接年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促进全县教育均衡、持续、健康发展。吉水县教育体育局2018年5月30日吉水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2018年5月30日印发31吉水县中小学2017/2018学年度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实施
2、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全面、健康、协调、持续、均衡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总体工作安排及当前督导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师专业成长为宗旨,指导学校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优化学校管理,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努力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二、评估原则1.导向性、激励性原则。通过考核指标导向和督导评估过程导向,激励学校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不
3、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最终形成学校独特的办学理念与校园文化。2.客观性、科学性原则。既重视办学过程性评价,又突出办学结果的评价,通过督导评估获得学校办学水平的准确信息,从而做出科学判断和客观评价,为改进提高教育教学提供基础信息支撑。3.主体性、发展性原则。31充分体现学校在自主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关注学校发展目标达成度和发展速度,增强学校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引导学校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向着优质均衡发展的方向迈进。4.可量化、可操作性原则。考核指标要具有可量化和可操作性,不能量化或不具有操作性的内容,暂不列入评估范围。5.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
4、取实事求是的态度,评估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评估、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听取被评学校的意见,核实学校自评情况,核查学校办学现状。被评学校应本着积极、认真的态度对待评估,配合评估组如实提供自评报告和有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三、评估时间2018年6月。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涉及的资料及数据收集范围为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30日止。四、评估方法和要求1.评估机构。成立县教体局年度办学水平评估领导小组,由局长李文俊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龙迎海、邹航、欧阳琳、李清云、姜卫东、刘冬生、吴礼芳、赵子荣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评估工作在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领导小组
5、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评估时成立3个评估考核小组,分别由局领导任小组长,局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分别负责县城学校组、农村初中组、农村小学组的考评工作。2.评估方式。(1)评估采取日常检查、专项评估与学年度综合评估相结合、基础性指标与发展性指标相结合、股室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与实际效果相结合、查阅资料与现场走访相结合的程序和方式进行。(231)评分由平时专项检查评估评分和学年度综合评估评分两部分组成。平时专项检查评分由有关职能股室站按照局年度教育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安排,依据各校完成情况评分;年度综合评估评分由教育督导室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分组到
6、校现场评估考核相关情况评分;农村小学除评估中心小学外还要评估一所村小,取两所学校成绩平均值作为该乡镇小学评估成绩。(3)考核组现场考评、各股室结合平时掌握评分都要体现阶梯,适当拉开差距,不能给同样的分值。(4)没有考评内容的考评指标(项目)学校得分按该项分值的70%折算计分。(5)加分项目必须由学校提出申请,并附获奖文件和证书复印件交相应考核小组会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审核。(6)幼教工作评估与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同步,各校先进行自评。3.评估内容及细则。详见附件4.学校分组。(1)本年度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分三个组别:农村小学组;农村初中组;县城学校组(内
7、含县城小学组、县城初中组、高中组3个类别)。(2)九年一贯制学校分小学部和初中部打分然后进行综合评估。其中金滩学校和新和学校放在农村初中组,文峰镇学校和双村学校放在农村小学组进行考评。五、结果运用(一)奖励1.奖项设置:县城小学和初中组各设一、二等奖,一、二等奖各一名;农村小学和初中组各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2.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31(二)督导评估结果公开,并作为学校和校长评先、评优、评模和任用的重要依据。1.评估得分140分(含14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140分的学校校长,当年不得评先、评优、评模;副校级领导不得参加
8、当年校长竞聘。2.办学水平评估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学校,免去校长职务。附件1:《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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