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完善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的现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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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的现状及完善  龚珊  提要:近年来,我国因产品责任、环境污染、消费者权益受损等原因引起的群体性纠纷不断发生。权利主体规模大,分布广,为了保护大批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重复诉讼和判决相互矛盾的后果,代表人诉讼制度越来越呈现出它的重要性。而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还缺乏可行性,也存在一些制度上的缺陷,需要对其进行完善。  从19

2、97年500多名“太阳车”消费者提起全国首例真正意义上的代表人诉讼并获得胜诉以来,越来越多的群体诉讼案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产生[1].2000年上半年,日本东芝公司笔记本电脑的质量瑕疵使美国消费者获赔10亿美元,而对于同样购买该产品的中国消费者,东芝公司以“中美两国存在巨大的法律差异”为由,仅统统赔偿“补丁”[2];不久,三菱帕杰罗越野吉普车的严重安全隐患问题引起了中国政府的重视,中国消协为消费者提供了向三菱公司索赔的法律依据和渠道,中国7万多三菱用户可以运用代表人诉讼向三菱公司提出汽车召回、免费修理、更改设计、退货乃至赔偿等要求[3];此外,还有日本航空公司服务人员歧

3、视中国籍乘客的代表人诉讼案件[4],中国电信“200卡”引起的清华大学学生与中国电信之间的代表人诉讼[5]等等。  群体诉讼案件的日益增多对我国的法治建设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反映出我国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司法制度的完善。但是东芝笔记本电脑案等则反映出我国在程序法方面的不完善,造成我国消费者难以维权。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4、55条规定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在面对现代生活中数量日增,种类繁多的纠纷时,我们需要赋予该制度新的内涵。研究.  一、代表人诉讼制度的渊源及理论基础  代表人诉讼实质是一种群体诉讼。群体诉讼制度起源于17世纪末、18世纪初的英国衡平法院,是为了解决英

4、国工业革命经济交往过程中同一或同类违法事实引起的众多当事人受损的纠纷而创立的代理人诉讼制度。群体诉讼制度发展完善于美国,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民权运动和70年代的保护消费者运动大大推进了该制度的发展。随着相关案件的不断涌现,日本、德国、法国等也相继建立了这种制度。  代表人诉讼的重要理论基础是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的衡平,即从私益诉讼到公益诉讼的过渡。私益诉讼是保护个人所有权的诉讼,仅特定人才可提起,公益诉讼保护社会公共利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市民均可提起。我们知道,当侵犯的个人利益非常小时,依照民事诉讼传统的诉权理论和既判力理论,个人享有处分权和通过民事诉讼获得

5、救济的权利;当侵犯的利益非常大时,就认为同时侵犯了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由检察官代表国家通过刑事诉讼来救济;当加害方所获得的“非法利益”总额非常大,而受害方则是“小额多数”时,如按传统的一对一私益诉讼显然对受害方不利,其实质已构成对社会利益的侵犯。所以,按照“有权利必然有救济”原则,必须为这种情况设定一种救济方式,以维护社会正义和社会秩序,代表人诉讼制度即为这种情况设置了程序保障,赋予诉讼代表人一种特殊的诉权。  当然,这种理论基础与民法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存在矛盾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体现在民事诉讼程序领域就是要求保证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民事权利的自由,法院司法

6、权的运用严格遵从“不告不理原则”,即在发生民事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如果当事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不向法院起诉,法院不得主动干涉当事人之间的法律纠纷。在当事人将法律纠纷提交法院请求法律保护时,法院只能在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裁判纠纷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坚持这一基本的民法原则,是现代社会生活中个人权利和自由的重要保障,即使作为判例法系的美国法律规定的集团诉讼,在具体条款方面,都面临着一些极为严格的限制和困难[6].一方是急需保护的“小额多数”利益,一方受民法基本原则所制约,必须在其中找到一个平衡点,因此代表人诉讼制度的构建需要极强的技术性。  二、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的现状研究.  (

7、一)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发展  早在1983年,我国四川省安岳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四川省安岳县元坎乡、努力乡1569户稻种经营户与安岳县种子公司水稻稻种购销合同纠纷案,该案即是我国大陆群体诉讼的雏形[7].这些成功的实践经验促使了1991年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在吸收借鉴美国集团诉讼(ClassAction)、日本和我国台湾的选定当事人制度及原联邦德国的团体诉讼(Verbandsklage)的基础上,增设了代表人诉讼制度,1992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该制度进一步作了具体的规范。  (二)代表人诉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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