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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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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创先发〔2012〕3号关于明确2012年“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督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各乡(镇、工业园区)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党组织,各“三送”工作队:为切实发挥督查工作的作用,推动县委“三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县委组织了六个督查组,全年度开展“三送”工作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查重点1、县下派“三送”工作队员及乡镇干部到岗到位情况;2、县直(驻县)单位其它干部到点联系走访农户情况;3、营造“三送”工作氛围情况;4、“两服务双落实”工作站和信息与服务站(点)运行情况;5、小型公益项目建设情况;6、“三送”资料台账整理归档情况;7、“三送”
2、干部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情况;8、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调处情况;9、阶段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二、督查方式1、随机抽查确定督查点。每次督查的行政村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确定,保证督查面不少于30%的行政村。2、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督查时采取看现场、访农户、查资料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3、及时督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县委“三送”办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督促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三、督查结果运用1、督查情况列入“三送”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通报批评的情况将作为年终考评的扣分项目进行扣分。2、对督查过程中发现有以下情形的:县直单位和乡镇“三送”干部是后备干部的,一律取
3、消后备干部资格,不是后备干部的,责令单位做出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县委。是驻县单位的“三送”干部,县委“三送”办将抄报其主管单位和市委“三送”办。(1)年度内在市、县督查中发现没有履行请假手续不在岗累计3次以上(含3次)的;(2)因工作不力致使群众反映强烈,并对全县“三送”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3)因工作作风不实导致所挂点联系村“三送”工作滞后,年度内被市、县通报批评累计3次以上(含3次)的;(4)所挂点联系的村(社区)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不在岗或因未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置而导致事态恶化的;(5)发现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四、有关要求 1、各乡镇、各单位及所有“
4、三送”干部要积极支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督查。2、督查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暗访时不得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及有关人员,不得泄露暗访工作有关内容,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及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礼品、馈赠与宴请,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3、每次督查结束后,由各督查小组组长负责,形成有事实、有分析的报告,交县委“三送”工作督查组办公室梳理汇总并形成《督查通报》,在全县范围内印发。4、督查人员对督查的真实性负责,每次的督查情况报告须由督查组人员签字。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追究督查人员的责任。中共信丰县委“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2012
5、年3月16日主题词:“三送”工作督查通知县委“三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3月16日印发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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