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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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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ttp://www.docin.com/sundae_meng淮安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淮安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停车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原国家计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江苏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淮安市市区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含清河、清浦、开发区、工业园区,下同)范围内依法经营机动车(不含各类摩托车)停放服务收费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是指为保障机动车安全
2、,维护静态交通秩序,对车辆有序停放提供相关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第四条价格主管部门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公安部门是机动车停放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负责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的备案和管理。市公安局停车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停车办)是市区停车场(点)日常管理的专门机构。第五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根据不同性质、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等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一)下列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7http://www.docin.com/sundae_meng1、政府投资的
3、公共停车场;2、城市道路、公共场地设置的停车泊位;3、机场、码头、车站、旅游景点配套的停车场;(二)住宅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办法另行制定。(三)其他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一条在保证交通畅通,不影响社会交通环境的条件下,鼓励设置临时性免费停车场所,鼓励社会公益性场所提供免费停放服务。第二条开设机动车停车场,必须填报相关资料,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后方可实施。擅自设立停车场收取停车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对已设立的停车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
4、合格的,予以取缔。第三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则。(一)实行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道路高于非道路、白天高于夜间、地上高于地下的差别定价政策,合理配置资源,调节停车供需矛盾,引导停车分流;(二)综合考虑社会平均成本和供求关系;(三)兼顾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第四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区域划分为两类。7http://www.docin.com/sundae_meng一类区域为健康路以南、承德路以西、环城路以北、北京路(含四条路)以东;二类地区为除一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第一条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计次收费或计时收费。计时收费
5、可以根据停车泊位供给和消费需求,分别采取按小时或月为单位计费。实行按小时计费的,应具备电子计时设备或建立人工计时收费系统。鼓励各类停车场尤其是繁华区域机动车停车场和停车泊位设置计时装置,逐步实行计时收费。(一)计次收费。1、按照白天和夜间的收费标准分别实行计次收费;2、白天和夜间的时段划分:白天时段为8︰00至21︰00,其它时间为夜间时段;3、对横跨两个时段,且第二个时段内停放时间不足半小时的,按前一时段的收费标准一次收费;第一时段不足半小时第二时段超过半小时的按第二个时段的收费标准一次收费。(二)计时收费。1、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十分钟的应予以免费,超过十分钟
6、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收费),连续累计计时收费;2、连续停放超过10小时、不超过24小时(含24小时)的,一律按10小时收费;3、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出的部分按上述第1、2规定重新计时收费。第十一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入口或泊位醒目处设置价目牌,公示项目名称、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价目牌由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监制,停车7http://www.docin.com/sundae_meng标志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监制。第十二条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者不按规定收取停车费、未在醒目处设置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收费价目牌、擅自设置机动车收费
7、停放点或者未使用合法票据的,机动车停放者可以拒付停车费用,并向价格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第十三条下列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免费:军车、执行公务的司法或行政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邮递车、工程抢险车。第十四条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第十五条以前有关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办法自二O一一年九月一日起实施。附件二:7h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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