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豪庭商业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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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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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东方豪庭商业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湖北蒲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联系人通讯地址湖北省应城市大兴家私城9-10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街道办事处藤湾社区(汉宜公路以南)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占地面积(平方米)12607.61绿化面积(平方米)2985.76总投资(万元)6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3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8%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501.1项目由来湖北蒲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位于湖北省应城市大

2、兴家私城9-10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材、水暖器材、电器销售等。2014年2月,湖北蒲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位于应城市东马坊街道办事处藤湾社区(汉宜公路以南地段)编号为G(2014)002地块12607.61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过规划设计,该公司拟在此处投资建设东方豪庭商业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拟建项目包括2栋住宅楼、商铺以及其他生活基础设施。此外,本环评对该项目商铺未来招商进行界定的营运范围:商铺主要功能为小型商铺、便利店、品牌主力店等,不涉及大型超市、餐饮企业。不支持对本项目及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行

3、业。项目总占地12607.60平方米,净用地面积9243.84平方米,公摊面积3363.77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47368.80平方米,商铺建筑面积7237.2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32400平方米,共270户,地下车库建筑面积5870.00平方米,共180个地下车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湖北蒲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委托我公司承

4、担其“东方豪庭商业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技术人员在深入现场踏勘,对拟建项目建设场地周围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收集建设项目及其周围地区的有关资料和相关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编制完成了《东方豪庭商业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交由建设单位呈报审批单位审批。1.2编制依据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施行;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施行;⑷《中华人

5、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50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修订实施;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⑺《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国发[1996]31号文;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8月15日修订);⑽《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改委[2013]第21号令;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⑿《环境

6、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⒃《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委托书》。1.3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东方豪庭商业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街道办事处藤湾社区(汉宜公路以南)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单位:湖北蒲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总占地面积12607.61m2,总建筑面积47368.80m2,容积率4.49,绿化率为32.30%,停车位

7、180个。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0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0%。1.3.1项目地理位置及交通该项目位于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街道办事处藤湾社区,在汉宜公路南侧,沿渠大道东侧,距离应城市中心12km,距离云梦市12.5km,交通极为便利。501.3.2征地与拆迁项目所用地通过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方式在应城市国土资源局购得,是将东马坊街道办事处藤湾社区、东塔村、宋杨村集体农用地0.5832公顷(均为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其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详见附件。项目所在地块交付使用时,三通一平工作已经完成,故不存在拆迁。项目地理位置

8、图见附图1,项目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1.3.3土建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建设1#、2#楼、商铺及其他生活基础设施等,总占地面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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