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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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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象州县加快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常态,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通过落实政策扶持、强化服务管理、创优发展环境,大力培育和规范发展各类规模适度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提高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水平,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实现粮食稳产、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的目标。二、目标任务(一)积极培育增量。到202
2、0年,力争全县在工商注册登记并能正常运行的各类农民合作社达到420家以上、家庭农场达到280家以上,并实现行政村全覆盖。(二)提升示范水平。2018~2020年,全县每年创建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4家以上、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家以上。(三)增强带动能力。到2020年,力争全县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从业农户和带动农户数占农户总数50%以上。—13—三、工作重点着力实施“增量、扩容、提质”三大工程,在增加总量的基础上,推动全县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采用新技术、新理念、新模式,改进生产方式、提升产业层次、提高经营效益。(一)实施增量工程,壮大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力量1.大力培育家庭农场。把家
3、庭农场作为家庭经营户创新的主要方向,从各地产业规划和资源禀赋出发,充分依托各级各类现代农业示范区、“双高”糖料蔗基地和粮食高产创建等载体,加大规范引导土地流转的力度,鼓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农村致富带头人和返乡人才发展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形成农村种养大户,鼓励适度规模的种养大户通过认定备案、注册登记等转型为家庭农场。2.积极培育农民合作社。把农民合作社作为发展农业合作经营和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方向,围绕农业优势产业,鼓励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供销合作社、农业企业、大学生村官、返乡农民工、农村实用人才等涉农单位和个人领办或创办合作社。支持农村集体
4、经济组织改革成社区股份合作社,支持符合条件的基层供销社改制成为农民合作社,鼓励家庭农场创办或加入农民合作社,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二)实施扩容工程,拓展经营空间和产业层次1.拓展经营规模和范畴。—13—支持农民合作社通过流转土地扩大基地经营规模,支持农民合作社在自愿前提下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壮大发展力量。在继续扶持发展种植、养殖类合作社的基础上,引导农民合作社大胆开拓创新,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合作,重点扶持发展农机服务、农业用水、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类合作社,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创办土地股份合作社。2.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农民合作社和
5、家庭农场增强农业内部各领域、各环节的整体协同效应,积极发展烘干、保鲜、净化、包装等农产品加工业,农资配送、病虫害防治、农产品流通、农业废弃物处理等生产性服务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传统手工艺、养生养老、农村绿化美化等生活性服务业,构筑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三)实施提质工程,提升经营水平和带动能力1.提升经营水平。引导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运用现代技术、装备、设施,改进生产经营和管理;侧重引导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发展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业“三品”认证,开发市场潜力大、品种品质优、品牌美誉度高的农产品,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力。2.增强带动能
6、力。突出规范化建设,指导农民合作社健全民主管理和盈余分配制度,增强对社员的凝聚力和带动力;引导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探索采取保底价收购、股份合作、利润分成等多种方式,密切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充分发挥对普通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13—四、主要措施(一)做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设立和登记管理工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成立的宣传、引导和服务工作。从2018年起,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家庭农场评审认定机制,根据自治区关于家庭农场的基本建设标准,制定我县家庭农场具体认定标准,由相应的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推荐,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认定家庭农场。鼓
7、励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到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取得相应的市场主体资格。工商部门要探索完善注册登记办法,放宽注册限制,允许农民以实物、技术、知识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向农民合作社出资,探索开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注册登记工作,积极开辟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注册登记“绿色通道”。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要主动到所在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名册档案,实行动态监测管理。(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县林业局、县农机局、县供销联社,各乡镇人民政府)(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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