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权力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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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湘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权力清单序号权力类别具体权力实施依据法定主体承办机构实施对象1行政审批见《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湘潭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3”清单的决定》2行政处罚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处罚《人民防空法》第48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修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修建,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湖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37条:新建民用建筑不修建或者少于规定面积修建防

2、空地下室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建或者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可以并处应建未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但总额不得超过十万元。湘潭市人防办工程管理科机关、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3行政处罚对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人民防空法》第49条:侵占人防工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湘潭市人防办人防工程维护处机关、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4

3、行政处罚对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人民防空法》第49条:不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修建人民防空工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湖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38条:修建的防空地下室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的,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无法改正的,责令限期重建,或者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

4、设费,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湘潭市人防办工程管理科机关、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5行政处罚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它方法危害人防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处罚《人民防空法》第49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它方法危害人防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

5、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湖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39条:违反本规定,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湘潭市人防办人防工程维护处机关、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6行政处罚对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的处罚《人民防空法》第49条: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后拒不补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

6、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湘潭市人防办行政执法科机关、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7行政处罚对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处罚《人民防空法》第49条: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废弃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人民防空法》第50条:故意损坏人民防空设施或者在人民

7、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品,尚不构成犯罪,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规定》第23条: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品的,造成人防工程损毁的,由人防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无法恢复原状的,依法缴纳人防工程损毁赔偿费。湘潭市人防办人防工程维护处机关、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8行政处罚对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的;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的;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处罚(3

8、种行为)《人民防空法》第49条:占用人民防空通信专用频率的;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的;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可以对个人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至五万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湖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办法》第26条:使用与防空警报相同的音响信号的;擅自拆除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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