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东镇三违整治工作管理实施办法.doc

高东镇三违整治工作管理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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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东镇“三违”整治工作管理实施办法根据市、区职能部门关于加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规种养管理和整治的相关要求,有效遏制高东镇新增“三违”,加大“三违”整治力度,结合高东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理顺组织领导体制,完善机构运行机制,建立快速发现处置方式,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协作,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依规整治新增“三违”现象。二、工作目标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规种养。力争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努力做到“新增为零、存量逐步减少”。三、组织机构设置将原有高东镇拆除违法建筑领导小组更名为高东镇“三违”整治工作

2、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组长,分管稳定领导、纪委书记、副镇长、集团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相关条线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镇政府所辖各相关事业单位、村委会、居委会、物业公司、集团公司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三违”整治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由副镇长张守建、沈旗峰兼任主任,统筹管理我镇“三违”整治工作。整治办除日常工作人员外,设立专职整治队伍(以下称为“整违队”),各管理主体及责任主体成立“三违”整治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四、职责分工(一)整治办是“三违”工作的牵头主体,其职责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对镇域内

3、有关“三违”现象统计、调查、取证和日常事务的协调、落实,检查指导管理主体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对各成员单位的通报、考核工作;(二)土地所是土地保护工作责任单位,负责监督辖区内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组织土地保护管理的宣传工作,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配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协助开展“三违”整治;(三)农业中心参与镇域内违规种植、养殖业的认定工作,巡查、发现、上报、制止违规种养现象的发生,监督违法用地的复耕工作,加强土地承包管理,规范土地流转;(四)农村化地区由村委会为管理主体,负责村管辖范围内及明确由本村管理的带

4、征地内的“三违”巡查、发现、制止、上报,组织实施整治工作;(五)居民区由物业公司为管理主体,负责管理区域内“三违”巡查、发现、制止、上报,组织实施整治工作。居委会为责任主体,负责管理区域内“三违”巡查、发现、制止、上报,协助组织实施整治工作;(六)带征地由资产公司为管理主体,负责管理区域内的“三违”巡查、发现、制止、上报,组织实施整治工作;(七)集镇范围、其他区域由整治办为管理主体,负责区域内“三违”巡查、发现、制止、组织实施整治工作;(八)整违队对全镇范围进行巡查,发现“三违”情况通知管理主体及时制止,上报整治办公室,视情

5、况协助管理主体为当事人代为整改;(九)城管中队是“三违”整治工作的执法主体之一,负责对违法建筑调查取证,按拆违程序处理;(十)公安派出所:负责在“三违”整治工作中现场整改、拆除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十一)稳定办:负责在整改、拆除过程中联络公安派出所、村、居、物业等单位,对当事人进行劝解、引导,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十二)信访办:负责协调、处理有关“三违”处置前后的信访接待工作,对群众反映的“三违”情况及时上报或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十三)司法所:负责“三违”整治工作中的法律保障和法制宣传教育;(十四)各成员单位应积极配合整治办

6、及整违队开展“三违”的调查、向导及旁证工作;(十五)监察室:对管理主体中公职人员的履职、尽责、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并对违纪情况进行问责。五、操作办法(一)整治行动由各管理主体牵头组织,整治办负责协助管理主体制定计划方案、协调人员、确定时间。整违队是整治“三违”工作的基本力量,具体落实和实施整改拆除工作;(二)各管理主体应成立本区域日常巡查网络,发现正在搭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围墙、农田浇注水泥地坪、违规种植、养殖等,各管理主体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制止,并负责跟踪管理。当事人不听劝阻继续施工的,立即报整治

7、办,整治办接报后应及时指令整违队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置;(三)镇整治办接到上级指令、管理主体报告或群众举报或巡查到“三违”现象后,应当派整违队2小时内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管理主体不知情的应当通知管理主体到现场。要求当事人提供建设的有关合法手续,当事人未能提供的,管理主体和整违队应现场堪查取证,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并开具管理主体盖章的书面《整改告知书》;(四)当事人同意停止施工进行自行整改的,给予一定的整改时间,之后由管理主体和整违队进行跟踪复查。发现当事人未能履行整改的,由管理主体牵头,镇整治办组织整违队代为整改;(五)当事

8、人不听劝阻和制止,仍继续施工的,整违队应根据整治办要求,协助管理主体强制实施整改;(六)对于存量历史遗留的“三违”,镇整治办应制订计划、方案,分期分批,按照“急、重、缓、轻”的原则,在领导小组的统筹部署下,逐步开展整治;(七)镇整治办设立在:赵高公路1107号,举报电话:6848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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