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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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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SZN-141010—2017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广播电视节目设置服务或者节目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2017年7月21日发布服务营业场所许可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广播电视节目设置服务或者节目审批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 1.本许可适用于西畴县行政区域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变更许可申请。 2.包括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审批,省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标审批,广播电台、电视台调整节目设置范围审批,广播电台、电视台调整节目套数审批。 3.符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批管理办法》等法规、
2、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二、办理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8号,2013年12月7日修改)。 三、实施机关本许可实施机关为西畴县文广体旅局。四、审批条件(一)设立.变更.注销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有符合国家广播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 2.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广播电视专业人员、技术设备和必要的场所; 3.有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稳定的资金保障; 4.有明确的频道定位和确定的传输覆盖范围; 5.传输覆盖方式和技术参数符合国家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规划。(二)最终审核材料(1)申请单位向所在
3、地西畴县文广体旅局提出申请;(2)由当地文广体旅局审批;(3)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三)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1)《广播电视播出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广播电视播出经营许可证》。(四)注销(1)注销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五)不予以批准的条件:无。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西畴县普兰路政务服务管理局地址:西畴县政务服务大厅2楼文化广电窗口。交通方式:县内可乘下新民—新县一中公交车到政务服务管理局下车即到。六、申请材料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节目所需材料:序号材料名称
4、原件/复印件份数设立变更1申请书原件1√2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负责审批表原件1√3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1√√4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1√5场所证明材料复印件1√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七、审批时限受理期限:5个工作日,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超过受理期限未予答复的,视为受理。法定期限:13个工作日。终审期限:15个工作日。受理时限:1.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2.未进行网上预审的,受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的新办(首次)、增项、依
5、申请变更、到期复查、补证、依申请注销等业务的办理,办理期限为15个工作日(现场考核时间和企业整改时间不计算在内)。1.组织: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聘请考评员组成考核组,委托有关机构组织考核。2.考核:受委托的有关机构组织考核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采用书面确认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现场考核时间和企业整改的时间不计算在内。3.审核:西畴县文广体旅局10个工作日内对考核报告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4.发证:西畴县文广体旅局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向后报文广体旅局审批
6、;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文广体旅局受理并办好证后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八、审批收费(无)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十、中介服务(无)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十二、资质资格(无)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1)窗口提交。地址:西畴县政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大厅(2)网络提交。网址:http://www.xzsp.ynws.gov.cn,—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文广体旅局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网络提交
7、:时间不限。(二)受理西畴县文广体旅局收到申请人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企业(申请人)发送《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申请人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审核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核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四)审批发证西畴县文广体旅局在5个工作日内对审核情况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
8、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十四、审批服务(一)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文广体旅窗口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6)76248233.网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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