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兴路、游园路、民权路LED光源及.doc

复兴路、游园路、民权路LED光源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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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兴路、游园路、民权路LED光源及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编号:JCZB2014FY029项目名称:复兴路、游园路、民权路LED光源及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人:界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嘉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一四年九月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复兴路、游园路、民权路LED光源及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4年9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安徽省嘉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界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拟对复兴路、游园路、民权路LED光源及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复兴路、游园路、民权路LED光源及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JCZB2014FY029(三)项目内容:对复兴路177基双挑灯,23基6火中杆灯;游园路、民权路65基单挑灯、1基6火高杆灯进行LED光源节能改造并实现单灯智能照明控制(具体采购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采购需求)。二、投标人资格: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必须为LED照明产品和智能控制系统的生产制造厂商。4、智能控制监控系统软件著作权。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获取: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界首市人民政府网》、《阜阳市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2、潜在投标人自2014年9月10日起可登陆界首市人民政府网(www.ahjs.gov.cn)-政府采购专栏下载招标文件(见附件)。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4年9月29日上午9时30分(迟于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五、递交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文昌路中段国库支付中心四楼)。 备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凭保证金转款回执单到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室缴纳招标文件费用200元,领取缴费单据,同时并换取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据,未提供缴费单据和保证金收据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六、联系方式:招标人:界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章)联系人:田军柱联系电话:2852818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嘉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干 联系电话:15856882285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4年9月10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招标人界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委托人徐新士3招标机构名称:安徽省嘉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项目名称复兴路、游园路、民权路LED光源及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采购项目5项目编号JCZB2014FY0296资金来源财政投资7包别划分不分包8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合同内所有灯具安装调试完毕后,有承包方按照工程实际施工情况,结合投标价和合同的相关约定,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委托界首市审计局审计,审计决算价款为最终合同价款。付款方式为:第一年支付合同价款的30%;第二年支付合同价款的20%;第三年-第七年分别支付合同价款的10%;9联合体投标不允许10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11供货地点界首市业主指定地点12交货期接招标人通知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13免费质保期合同期限范围内(灯具亮灯之日起算),通讯运行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14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万元,2014年9月28日下午17: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10万元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逾期将视为弃权。(投标及信誉保证金交纳方式: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帐或电汇,转账或电汇时须注明复兴路、游园路、民权路LED光源及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采购项目 投标及信誉保证金,2014年9月29日上午9:00分到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到帐收据,投标时依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收据为证,否则,投标书不予接收。)投标及信誉保证金收款单位名称: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阜阳界首支行帐号:208090102100004099315答疑2014年9月15日17时30分前接受书面答疑,同时请提交一份与书面疑问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至下述邮箱:ahfyj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http://www.ahjs.gov.cn/)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16勘察现场自行勘察17标书份数及要求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密封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光盘并在盘面标注投标人全称、项目编号和所投包别,密封在投标袋中。18投标时间及地点投标书递交地点: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界首市政府西100米,国库支付中心四楼)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19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地点: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间:2014年9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20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第四章评标办法21中标服务费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皖价服[2007]86号文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优惠后支付招标代理费20000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皖价服[2007]226号文件规定收取。22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50%,期限至工程初验合格。收受方式为转账或保函,收受人为界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第33条 23样品需要提供LED灯具各功率和智能监控设备样品各一套(共4套),中标候选人的样品在评标结束后进行封存、送检24招标人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田军柱0558-285281826其他1、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以两阶段进行开开标,第一阶段:技术标开标。技术标开标结束后,即进行技术标评审,投标人不得离开现场,等待商务标开标。第二阶段:商务标开标。技术评审结束后,将举行商务标开标,开标结束后进行商务标评审。2、投标人应将技术标(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商务标(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分开装订、分开密封。注:技术标书不得含商务报价。 第三章货物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1、复兴路:西起界光路,东至东环线,全长3623米,道路红线40米,其中快车道27米、人行道6.5×2米。共需照明配电柜4台。2、游园路、(胜利路-人民路)、民权路(民权路-中原东路)贯穿于界洪河景观带北岸,道路全长约1360米。共需照明配电柜1台。序号灯具名称灯杆高度光源类型数量布灯方式灯杆间距灯具数量(盏)1双挑路灯13米LED灯177基双边对称40米177*22道口灯15米LED灯23基交汇路口23*63单挑路灯6米LED灯65基单侧25654、高杆灯18米LED灯1基交汇路口1*6二、灯具技术参数1、光通量:≥5000lm、≥6000lm、≥12000lm;2、显色指数:≥80;3、色温:2700-3500K(暖色);4、配光曲线:蝙蝠翼矩形光斑;5、整灯光效:≥90LM/W(抽样检查),功率因素≥0.95;6、寿命:30,000h以上,开关5000次以上,合同期限内包维护(免费),包质量;(该指标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由招标人检测)7、工作温度:-20℃~55℃;8、灯具和电源防护等级为IP65;9、工作电压:AC165V~305V,频率为50Hz±10Hz;10、光通维持率:燃点3000h,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7%;燃点6000h,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4%,10000h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1%;(对灯具技术要求,实际使用达到相应时间后检测)11、工程竣工道路平均照度和均匀度要求(工程竣工验收时检测,):快车道:双向2车道平均照度≥20lux、均匀度≥0.44;双向四车道平均照度≥ 22lux,均匀度≥0.5;双向六车道平均照度≥25lux,均匀度≥0.5;交口平均照度≥45lux,均匀度≥0.5。12、LED灯具为成套灯具,含LED驱动稳压可调电源(可调范围0-100亮度)等;要注明灯珠的芯片厂家13、未作要求部分,须满足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要求。三、智能控制产品部分(一)、路灯监控终端技术要求1、新增设备必须与原系统兼容2、分布式结构,每个单元可独立完成工作,易于扩充。3、多CPU方式,任一单元出现问题,不影响其他单元的运行。4、要求采用最新的电力电子技术,使系统的技术紧跟发展潮流,保证系统相关技术在十年内不会落后,使用的器件不会被淘汰,不会出现由于相关器件的停产,而造成系统无法维护的问题。5采用高性能的单片机,使每个单元的器件大大减少,减少了系统运行的瓶颈,从而大大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6、终端内部应具有可断电运行的实时时钟,在FLASH存储器中存有可在线下载的运行时间表,终端既可以按固定存储的时间表自动运行,也可接受主站的操作命令,终端的开关灯操作可以不依赖通信系统自主运行。7、系统可实时统计并能够自动生成统计报表,用以真实反应现场路灯的运行情况。8、所有I/O及通讯接口采用光电隔离,具有高可靠性和安全性。9、要求宽范围工作电源,电源短路保护电路采用无熔断保险设计,故障恢复后可持续工作;宽温度工作范围(-30°C-+55°C)10、控制单元每路可支持自动方式每夜最少8次开关灯操作,手动控制无限次,每路控制可有不同的时间表。11、具有低压载波通讯管理单元通讯接口。(二)路灯监控终端功能1、系统校时接受主站的校时命令,设置时钟并自动守时,分站以此时钟为依据,按时间表的时间控制路灯的开、关。 2、定时控制根据主站下载的时间表,终端自动执行照明系统的开关操作,执行的结果立即送到主站。3、立即操作控制终端控制器收到主站的立即操作命令后马上执行,执行的结果立即送到主站。4、数据采集采集电压、电流,计算有功功率、无功功率、电量;计算本分站的亮灯率;采集本分站的开关状态及通讯模块信号强度。5、自动数据上传有两种情况数据自动上传,每次操作执行完成以后数据自动上传,当数据发生变化时自动上传。6、询问数据上传除数据自动上传外,主站可以在需要时询问分站的数据,分站接到询问数据的命令后将数据上传的主站。7、历史数据保存为防止通讯临时性中断后数据丢失,将采集到的数据在分站保存15帧。当主站询问数据时上报。8、失电保护当变电站发生重合闸等类似事故时,会出现分站控制器临时断电情况,当恢复供电时分站应自动恢复到断电前的工作状态。所以,分站端控制器中设计了FLashRAM(闪存),保存年时间表、日时间表、路灯的开关状态等数据,可以保存10年。9、现场维护分站端设计了现场维护端口,在现场通过笔记本电脑可监视主站与分站的通讯过程、监视运行的实时数据、读出时间表等功能。10、单灯控制通过载波通讯,实现单灯控制(三)路灯监控终端技术指标:1、采用GPRS/GMS通讯2、采集:Ua、Ub、Uc、Ia、Ib、Ic。3、计算:P、Q、COSΦ。 4、采集精度:0.5级。5、DI:2路;DO;2路。6、触点容量:220V,10A。7、电源输入:AC85V-265V8、环境温度:-30°C-+55°C(四)单灯控制器功能要求:1、与原系统必须兼容2、实时控制单灯运行3、实时传输单灯的运行情况4、实时故障报警5、实时故障定位主要技术指标:1、体积小,安装简单,无需更改原有灯杆设计2、较强的抗干扰设计,性能稳定可靠3、提供中继功能,超长通讯距离4、标准通信协议5、测控数目:可任选6、适用温度:-30°C-+55°C7、无中继传输:2-3公里8、支持电压:220V四、质量要求:1、依据《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图纸设计标准及相关验收标准;光衰≤5%/年,且合同期限内累计光衰≤25%。2、智能控制系统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保证合同期限后一年内能正常运行。四、计价方式:1、投标人必须依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检验报告中相关技术参数,进行节能计算,投标人报价为节约电费的总和的分享费用和维护费用。 2、按交货的产品回报期内的节约总电费计价,节约电量的费用和维护费用均分期支付给成交人;(注:合同价款=中标单位回报期内节约总电量×0.89元/度+维护费,合同价款不随供电部门收费单价调整而调整。)五、售后服务要求:1、投标人若为外地企业,必须在界首市范围内设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保证优质的售后服务;2、灯具在工作环境下,完好率≥99%;3、自接到通知之时起,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扩大设备损失的故障或有接待活动等情况,在3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保证正常亮灯;4、一般性故障在2小时内修复;5、有专人每日巡视道路照明情况及产品安全性能情况,并有记录档案;6、灯具更换须保证不低于成交产品的质量。违反以上条款的,从当年的应付合同价款中扣除5000元/次违约金。五、节电计算参考标准:(1)LED灯具光通量≥5000lm与150W电源功耗12%的高压钠灯进行比较、LED灯具光通量≥6000lm与250W电源功耗12%的高压钠灯进行比较、LED灯具光通量≥12000lm与400W电源功耗12%的高压钠灯进行比较;(2)电费价格:0.89元/度。(3)亮灯时间:采用半夜模式:路灯全功率工作时间6小时,路灯半功率的路灯工作5小时;一年按365天计算;报价人按此计算节约的电费报价六、每基路灯维护费用标准:每基两火及两火以上按260元/年,单火按120元/年,该项为固定费用,统一报价。七、其他要求预中标人须承诺(需样品检测承诺书)在公示期内按采购人要求将所投产品的样品(包括灯具)送至采购中心指定第三方独立检测机构进行标后检测,检测费用由送检投标人承担并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检测项目包括(灯具的光通量、整灯光效、显色指数、功率因数、色温、输入功率实测值、材质、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绝缘电阻、泄漏电流、电气强度)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列明的技术要求。经检测合格的,采购中心凭指定第三方独立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向预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样品移交给采购人并封样。 检测结果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采购中心将提交评委会复审,经复审认定该送检产品检测不合格的,将取消其预中标资格,认定检测合格的,将按程序发放中标通知书。逾期不送检、送检产品与投标产品不一致或送检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的,将按“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行为”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检测报告与标后送检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输入功率实测值正偏离不得超过3%;灯具的光通量及整灯光效负偏离不得超过3%.)送检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将按“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谋取中标行为”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第四章评审办法一、评标依据和原则:1、本评标办法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作为本项目择优选定中标单位的依据,在评标全过程中应遵照执行。2、评委由招标人依法组建,5人组成,专家库随机抽取。二、评标办法:1、评委会成员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符合性审查。如果投标文件不满足初审表中其中任何一项要求,评委会可认为该投标文件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做废标处理,评委会可拒绝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初审指标如下:评审表投标人:一、初审指标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是否通过格式或提交资料要求1营业执照及注册资金年检有效,注册资金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评标现场查验原件。2税务登记证合法有效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合法有效查验ISO9001:2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盖红章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4投标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部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四5投标授权书原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部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一。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6报名情况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规定报名手续的,投标无效(核查报名手续)7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19条8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第二部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9业绩符合招标公告要求业绩以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形式提供(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10所投灯具的检测报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查验(近三年度)省级及以上光电源检测机构出具所投灯具检验合格报告的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检测报告必须含有但不限于以下指标:光通量、整灯光效、显色指数、功率因数、色温、输入功率实测值、材质、结构、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防护等级等,相同类型(即外观相同、结构相同、材质相同)的三种不同功率的灯具可以选其中一种规格进行材质、结构、外部接线、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防护等级的指标检测,以减少企业成本。 11标书规范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封装符合要求;纸质投标文件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标无实质性影响的12标书响应情况技术响应(无重大偏离)、履约保证金、付款响应、交货期响应、质保期响应等。13其他要求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等初审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2、评委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评审的基本步骤和基本要求如下:第一阶段: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是指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就技术、资信等诸多因素进行评审打分,以确定入选投标人的一种评审方法。技术资信评分:根据技术和资信的评分细则,评委应对进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进行评分,并分别填写评分表。技术、资信的指标见下表投标人:一、技术资信指标序号评审因素投标资格评审标准最高分最低分得分1LED样品评审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12000lm、6000lm、5000lmLED灯具芯片光效数据最高的得5分,低于最高光效每偏差1LM/W的扣1分,最高得5分,最低得0分;提供招标文件里要求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原件评标打分,未提供原件的,本项不得分。50 (详见货物需求第七项)2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12000lm、6000lm、5000lmLED灯具整灯光效数据最高的得5分,低于最高光效每偏差1LM/W的扣1分,最高得分5分,最低得分0分;提供招标文件里要求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原件评标打分,未提供原件的,本项不得分。(详见货物需求第七项)503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12000lm、9000lm、5000lmLED灯具色温在2700K-3500K,满足得5分;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原件评标打分,未提供原件的,本项不得分。(详见货物需求第七项)504智能控制系统技术评审无线通信组网设计,根据组网结构合理性、实用性和安全性,通信模块的选型,原理的描述等打分。(0~3分)30照明监控终端设计先进、合理,系统稳定、可靠、可扩展。(0~3分)30监控中心站软件设计合理,选用开发语言先进,兼容各种通信方式,路灯和夜景灯统一平台监控,具备视频图像直接接入功能、所有功能完备,满足招标技术各项要求。(0~3分)30注:,评标委员会主要从以上几个方面对投标人的技术及样品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对评分进行汇总时必须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进行算术平均5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备案国家发改委备案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得3分不累计。(提供证明资料原件)306业绩提供近三年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0万的合同能源管理业绩,每个案例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评标现场查验原件)。307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文件,如:固定场所、人员证明;机械设备;工商营业执照等。响应标书的10分,否则得0分。(提供证明资料原件)10 合计第二阶段: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是指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的商务投标文件就商务上诸多因素进行评审打分,以确定入选投标人的一种评审方法。商务评分:根据商务指标的评分细则,评委应对进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进行评分,并分别填写评分表。商务评审指标见下表:投标人:商务指标序号评审因素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最高分最低分得分1节约电费节约电费分采用高价优先法计算,即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年最高节约电费为基准价,节约电费最高的投标人得分为20分,其他投标人的年节约电费得分:得分=(各投标人节约电费/基准价)*20。3002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以业主和投标人采取三七分成结算为基准,以业主分享30%的节约电费为基准12分。其他投标人的得分为:得分=(业主分享额/30%)*12。最高得20分。300合计3、技术商务分汇总三、中标单位和中标价的确定原则评标委员会按上述规定采用综合原则进行综合评审打分,评标委员根据得分多少进行由高到低排名,根据排名推荐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三个中标候选人,在得分相同时,资信评审得分最高中标候选人排序在前。被确定的中标人的投标价为中标价。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审查:1)投标文件中所报资料必须是投标企业的属实资料;2)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必要的询问;3)根据最终审查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价。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2.有关定义2.1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系指界首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2.2招标人:系指本次招标项目的业主方。2.3委托人:系指本次招标项目的委托方。2.4招标机构:系指安徽省嘉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2.5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2.6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包括与之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售后服务等。2.7近X年内:系指从发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2.8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且已供货(安装)完毕的合同。3.投标费用3.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4.勘察现场4.1投标人应自行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址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4.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知识产权5.1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6.纪律与保密6.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6.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人、评委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6.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委会成员。6.4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委会、招标人和招标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6.5由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招标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招标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品牌8.1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包括工艺、材料、设备、样本目录号码、标准等),是招标人为了方便投标人更准确、更清楚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并无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若选用替代商标、品牌或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9.投标专用章的效力9.1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在投标前已向招标中心申请备案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10.合同标的转让 10.1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10.2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本项目允许分包,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10.3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信息,将在界首市政府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网站上及时发布,以下简称“网站”。二.招标文件14.招标文件构成14.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14.1.1第一章:招标公告;14.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第三章:货物需求;14.1.4第四章:评标办法;14.1.5第五章:投标人须知;14.1.6第六章:合同能源管理合同;14.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4.1.8招标中心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1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14.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4.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中心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5.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答疑接受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代理提出。 1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15.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中心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5.4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发布澄清、更正或更改公告后,征得投标人同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6.投标文件构成与格式16.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16.2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16.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6.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16.6投标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投标文件双面打印。16.7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16.8招标人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17.报价17.1投标人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17.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回报期内灯具节约电量的总度数,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发生计算偏差可以修正)。 17.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17.4招标人不建议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17.5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8.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18.1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18.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8.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18.3.1货物主要性能(内容)的详细描述;18.3.2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18.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9.投标保证金19.1投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中心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的一部分。19.2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9.2.1异地电汇(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19.2.2本地转帐(应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19.3投标人在开标前凭相关银行凭证原件到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保证金到帐情况并办理保证金收据手续,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凭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开具的收据接收标书。19.3.1为了确保投标人在开标前能够提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投标人应当提前办理缴纳手续; 19.4招标中心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应当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缴投标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无效。19.5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导致投标无效。19.6招标中心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投标保证金只退还至投标人账户。19.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9.7.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19.7.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①根据规定签订合同;②根据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19.7.3经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20.投标有效期20.1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0.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20.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中心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21.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21.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同时提供与正本内容一致的光盘并在盘面标注投标人全称、项目编号和所投的包别,密封在投标袋中。21.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热敏纸无效)。依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2.1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包别。22.2建议投标人将正本单独封装,全部副本一起封装,但技术标和商务标须分开封装。22.3如果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招标中心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并可能导致投标无效。23.投标文件的递交23.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开标地点。23.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中心将拒绝接收。2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中心。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24.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五.开标与评标25.开标25.1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明参加并签到。25.2开标前,招标人将会同监督员或公证人员进行验标,并宣布检查结果。确认无误后开标。25.3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的法律文本将由评审委员会在评标前进行审查。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的,投标无效。25.4开标时,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优惠,评标时才予以考虑。 25.5在评审结束前,未得到招标人允许,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得离开开标现场。26.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6.1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2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3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7.评标27.1评委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进行初审和评审。27.2初审时,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初审指标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27.3评审时,评委会将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就技术、资信等诸多因素进行评审打分,并进行商务评审。27.4如果投标文件未通过初审,投标无效。27.5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28.废标处理28.1在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宣布废标:28.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8.1.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1.3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废标后,招标中心会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8.2 因上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情形导致废标的,若招标人提出申请,报经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现场改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谈判:28.2.1购买标书后放弃参加投标的;28.2.2未经招标人允许,离开开标现场通知不上的;28.2.3不符合招标文件列明的专业条件的;28.2.4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28.2.5有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项目废标的;28.2.6其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条件的情况。28.3竞争性谈判采用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一致。谈判时,若投标人未能在评委会指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补充资料或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无效。未唱标转谈判的,谈判时不公开投标人各轮报价。29.二次招标29.1项目废标后,招标中心可能发布二次公告,进行二次招标。前款所述“二次”,系指项目废标后的重新公告及招标,并不仅限于项目的第二次公告及招标。29.2二次公告发布后,前次报名成功的投标人,符合二次公告投标人资格的,依照以下方式获取二次招标文件。29.2.1二次公告采用现场报名的,可在报名现场免费获取二次招标文件。29.3二次招标可能调整前次招标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括招标方式、项目预算、投标人资格、付款方式、招标需求、评标办法等。投标人参与二次招标,应及时获取二次招标文件,以二次招标文件为依据,编制二次投标文件。29.4二次招标结果公示结束前,招标中心原则上不予退还投标人前次招标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提出书面说明不再参与二次招标并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予以退还。29.5前次招标已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无须再次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是二次招标较前次招标约定投标保证金金额高的除外。六.定标与签订合同30.定标30.1投标有效性评审后,评委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排出中标候选人。30. 2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首先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就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视为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延续,以书面报告作为最终审查的结果。如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将按排名依次对其余中标候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30.3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人或通过上条资格审查的中标候选人。30.4最高节电量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30.5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30.5.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0.5.2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30.5.3向招标人、评审专家、招标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0.5.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30.5.5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30.6招标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评审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则自动转为中标公告。31.中标通知书31.1招标中心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被接受。31.2招标中心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32.履约保证金32.1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收受方式及收受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履约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32.1.1现金;32.1.2转账;32.1.3银行保函(无条件保函)。3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收取定额履约保证金或免收履约保证金的,从其规定。32.3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中心有权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中心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33.签订合同33.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具体时间、地点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中心心出示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33.2 招标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招标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招标中心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33.3招标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34.验收34.1招标人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合同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审计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政府招标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34.2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34.3检测、验收费用均由合同乙方(中标人)承担。35.质疑35.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中心提出质疑。35.2招标中心将在受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5.3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政府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5.3.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35.3.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35.3.3其他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的行为。36.未尽事宜36.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37.解释权37.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界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甲方(用能单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帐号乙方(供货单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帐号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LED光源及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LED光源及路灯智能控制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入专项节能服务,甲方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1节项目期限1.1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1.2本项目的交货期为天,自始,至日。1.3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LED灯具安装点亮即日起,效益分享期为年,进入效益分享期的同时进入产品的质保期。第2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2.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一、乙方中标文件中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乙方应提供的产品包括:LED灯具W盏(成套灯具,含LED驱动稳压电源等)、LED灯具W盏(成套灯具,含LED驱动稳压电源等)。2.2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2.3乙方应当依照第1.2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2.4本工程验收依据《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图纸设计标准及本合同及附件要求执行,若三者同一技术要求不统一,按高标准者执行。2.5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抽取灯具送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不符合2.4条要求,由乙方负责换货并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施工、人工等损失。第3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3.1效益分享期内项目节能量预计为万度电,预计的节能效益为万元。3.2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万元的项目节能效益,该分享费用亦为合同价,不因电价调整或政策改变而变更。在合同期限内分批支付给乙方。分期付款前由乙方向甲方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检测光衰符合合同要求后支付,乙方未按期提出申请,支付时间顺延。具体支付方式如下:按照年节电率甲方在所有灯具安装完成亮灯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合同价的30%,即人民币 (¥);第二年支付合同价款的20%即人民币(¥);第三年-第七年分别支付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如果有违约行为,须扣除当年违约金、赔偿金等)。在合同期限及质保期内,甲方可以随时检测灯具,检测费用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经检测灯具达不到合同要求的,乙方负责免费更换,乙方未按要求更换的或更换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合同价款。3.3双方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共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节能量进行测量和确认。若节能量高于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不予调整,若节能量低于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根据节能量相应减少合同价或要求乙方更换符合要求的灯具。3.4乙方分享的节能效益由甲方按照第3.2条的规定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a)在相应的节能量经本合同确认后,乙方应当根据确认的节能量或约定的支付时间提前一个月向甲方发出书面的付款请求,若乙方未按期提出申请,支付时间顺延。(b)甲方应当在收到上述付款请求之后,按3.2条规定执行,但因乙方违约甲方可以暂停支付或终止支付的除外。(c)乙方应当在收款前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第4节甲方的义务4.1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权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必须由甲方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请许可、同意或者批准,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申请该等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并在本合同期间保持其有效性。甲方也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协助其获得其他为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4.2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节能项目设计和实施所必须的资料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4.3甲方应提供LED灯节能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和必要的协助。4.4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配合乙方或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4.5甲方应根据项目方案的相关规定,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4.6甲方应当根据项目方案的规定,为乙方方进行项目的建设、维护、运营及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合理的协助,保证乙方可合理地接近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4.7节能效益分享期间,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 4.8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付款。4.9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向有关政府机构或者组织申请与项目相关的补助、奖励或其他可适用的优惠政策。第5节乙方的义务5.1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一和项目方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建设、运营以及维护,并负责维护期间灯具、人员和设备的安全。5.1.1灯具在工作环境下,完好率≥99%;5.1.2自接到通知之时起,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扩大设备损失的故障或有接待活动等情况,在3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保证正常亮灯;5.1.3一般性故障在2小时内修复;5.1.4有专业人每日巡视道路照明情况,并有记录档案;5.1.5产品有损坏或不符合约定要求的,更换为相同规格、品牌、品种的产品。5.2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甲方合理的现场指挥。5.3乙方应当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申请除必须由甲方申请之外的有关项目的许可、批准和同意。5.4乙方安装和调试相关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施工管理法律法规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5.5乙方负责对该项目LED灯产品的提供、并承担法律规定的产品销售方应当承担的全部责任和对LED灯具免费维护工作(包括人为损坏)。保证此项目7年内正常运行,光衰≤5%/年,七年累计光衰≤25%。任何时间经甲方检测达不到亮度标准,可以要求乙方免费更换,乙方未按要求更换的或更换后仍达不到的,应承担每次5000元违约金,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别的厂家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全部剩余费用。5.6在接到甲方关于项目运行故障的通知之后,按5.1条规定执行。违反此条,从返还费用中扣除5000元/次违约金。5.7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的第三方在项目实施、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5.8乙方应配合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或甲方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5.9乙方在亮灯前必须进行灯具的安全性检查,并与灯具安装单位办理验收移交手续。5.10 乙方负责将所供货物根据甲方要求运输至甲方要求的地方并负责卸货、保存,同时接受甲方初步验收。第6节项目的更改6.1项目开始运行之后,甲方和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会议,讨论与项目运行和维护有关的事宜。6.2如在项目的建设期间出现乙方作为专业的节能服务提供者能够合理预料之外的情况,从而导致原有项目方案需要修改,经甲方同意后则乙方可以对原有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实施修改的方案,但前提是不会对原有项目方案设定的主要节能目标和技术指标造成不利影响。除非该情况的出现是由甲方的过错造成,所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3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节能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乙方应当预先将项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审核并经甲方同意,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第7节所有权和风险分担7.l本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提供并安装的灯具等财产(简称“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在亮灯验收合格后属于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拆除已安装灯具,并应保证该等项目财产正常运行。7.2项目财产的所有权由乙方在验收合格移交给甲方时转移,应同时移交本项目继续运行所必需的资料。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需要乙方的相关技术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乙方应当无偿向甲方提供该等授权。如该项目财产的继续使用涉及第三方的服务或相关知识产权的授权,该等服务和授权的费用由乙方承担。7.3在本合同期间,项目财产灭失、被窃、人为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7.4在本合同期间,乙方必须确保所提供产品的安全性,若发生由于所供产品致使他人伤亡或他物受损等情况(不可抗力事件除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7.5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包括进口、招标的产品部分)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财产权利和任何知识产权,因侵权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费用。若因产品侵权导致甲方产生赔偿费用的,甲方可以全部向乙方追偿并要求乙方承担因处理纠纷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第8节违约责任8.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则应当按未付款项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息率向乙方支付滞纳金。8.2如甲方违反除第9.1条外的其他义务,乙方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8.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项目的交货,除非该等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是甲方的过错造成,则乙方应当按照合同价每日1‰的比率,向甲方支付误工的赔偿金。8.4如果乙方违反除9.3条外的其他义务,甲方有权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第9节不可抗力9.1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是指超出了相关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任何行为、事件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雷电、洪水、风暴、地震、滑坡、暴雨等自然灾害。9.2如果一方(“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无法或预计无法履行合同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就必须在知晓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5日内向另一方(“非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细节。9.3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有关的影响。9.4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暂时中止,相应的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并将不会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对非影响方承担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9.5如果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受影响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非影响方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后,受影响方的不能履行义务持续时间达45个连续日,且在此期间,双方没有能够谈判达成一项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来执行本合同下的项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第10节合同解除10.1本合同可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10.2本合同可依照第10.5条(不可抗力)的规定解除。10.3当甲方迟延履行付款义务达45日时,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10.4当乙方延误项目建设交货期限达45日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10.5当本合同的一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a)一方进入破产程序;(b)一方违反本合同下的主要义务,且该行为在另一方书面通知后45日内未得到纠正。10.6 本合同解除后,本项目应当终止实施,双方另行约定除外,项目财产由乙方负责拆除、取回,并根据甲方的合理要求,将项目现场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合理的协助。如乙方经甲方合理提前通知后拒绝履行前述义务,则甲方有权自行拆除相关设备,并就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要求乙方赔偿。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费用。10.7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任意一方根据本合同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寻求赔偿的权利,也不影响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到期的付款义务的履行。第11节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采取以下(2)方式最终解决争议:(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2节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2.1本合同附件是属于本合同完整的一部分,如附件部分内容如与合同正文不一致,优先适用合同附件的规定。12.2本合同的修改应采取书面方式。12.3本合同可由双方通过传真签署,经授权代表签字的合同的传真件具有与原件同样的效力。12.4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之日起生效。12.5双方约定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拾份,甲方伍份,乙方贰份,招标中心叁份。12.6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界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签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通讯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行:开户行: 第七章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投标人:年月日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序号资料名称页码范围一开标一览表(不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封装二投标保证金退还声明(不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与投标保证金收据手持递交三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四投标函五投标产品详细清单六投标响应表七货物说明一览表八产品质量承诺九所供货物组部件、备品、备件清单十有关证明文件十一投标授权书十二安全措施十三维护方案十四本地化服务情况一览表十五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或样本等 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主要货物品牌交货期免费质保期备注投标人公章:注:1、此表用于开标会唱标之用。2、请将此表与技术标投标文件正本一起放入投标袋中,切勿装订。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NO:号申请人资料申请单位名称申请账号(法人基本账号)开户银行:法人代表投标工程名称交款日期交款数额中标情况否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人意见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元整。申请人:单位(盖章)经办人审核意见经查实,该单位于年月日汇入我单位投保证金万元整。建议原账号退还。请领导审批。审批意见年月日备注:此表在检验投标单位人员到场情况时与授权委托书一起送达不需单独装订。 三.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四.投标函致:*****招标中心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包括安装调试等工作),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通过买方验收。(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开标时间)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4)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6)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高节约电量的投标。(8)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9)我方同意将样品送检,并无异议。(10)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电话:传真:投标人公章日期: 五.投标产品详细清单序号品名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及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小计备注12345678910111213…………合计投标人公章:备注: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投标响应表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按投标人所投内容填写第一部分:技术部分响应序号品名技术规格及配置品牌、型号技术规格及配置偏离说明1234第二部分:资信部分响应序号内容招标要求投标承诺偏离说明1供货期及安装期2免费质保期3付款响应4业绩5其他投标人公章:备注:1、投标人必须逐项对应描述投标货物主要参数、配置及服务要求,如不进行描述,仅在响应栏填“响应”或未填写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2、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与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及配置不一致,则须在上表偏离说明中详细注明。3、响应部分可后附详细说明及技术资料,并应注明投标文件中对应的页码范围。 七.货物说明一览表项目包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所投产品详细性能说明投标人公章:八.产品质量承诺(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人公章:九.所供货物组部件、备品、备件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小计备注12345合计投标人公章:注:备品备件系指免费质保期满后一定期限的易损件、耗材等。 十.有关证明文件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货物需求一览表及评标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十一.投标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代表(签字):性别:身份证号: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且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2、投标文件中须附投标人近3个月内为其授权代表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具体可通过下述形式之一:⑴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投标人授权代表个人缴费记录(基本信息查询界面和五险缴费账目明细界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⑵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⑶其他经评委会认可的证明材料。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委会确认。 4、法人代表投标的,无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十二.安全措施(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十三.维护方案(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十四.本地化服务情况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本地化服务形式1)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2)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合作伙伴;3)投标人在本地注册成立的。以下本地注册的公司无需填写本地化服务地点及联系方式: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附身份证号码)服务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附身份证号码)其他有关证明文件说明(如营业执照等,如有):备注:具有合作伙伴的应填写合作伙伴的相关资料,并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和合作伙伴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公章:(盖章) 十五.所投货物的技术资料或样本等(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可附产品技术彩页) 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项目投标文件商务标投标人:年月日 商务标投标文件资料清单序号资料名称页码范围一开标一览表(不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二投标函三投标分项报价表四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完全一致的光盘一套一.商务标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人最终投标报价(单位:万元)投标总价;投标人回报期7年内共分享节约费用:备注说明1、回报期7年内每年平均节电率;2、回报期7年内共节电万度,节电费万元;3、用能单位和投标人分享比率;4、用能单位回报期7年内节约维护费用万元。投标人公章:注:1、此表用于开标会商务标唱标之用。2、表中最终投标报价大写与小写应一致。如不一致,以大写为准。3、表中最终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终投标报价,或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投标无效。4、商务标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商务标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商务标开标一览表为准。5、请将此表与商务标正本一起放入商务标投标袋中,切勿装订。 二.商务标投标函致:********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全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条款: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包括安装调试等工作)的总投标报价为电费万元,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电话:传真:投标人公章:日期:三、投标分项报价表单位:万元序号品名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及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灯节约电费小计备注1234…合计说明:1、所报电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如果免费请在相应栏内注明“免费”,如果含在产品价格中则填“已含入设备中”,如无此项内容则填“无”,不留空白。投标人公章:注:表中所列货物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货物。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意见本次招标工程的招标工作及招标文件,我们确认。我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项目授权委托人详见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界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经办人:田军柱联系电话:2852818(单位盖章)2014年9月9日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嘉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刘干联系电话:0558-255333715856882285(单位盖章)2014年9月9日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盖章)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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