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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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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2018年1月—9—2017年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2018年1月5日引言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到12月3
2、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普陀”门户网站(http://www.shpt.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桃浦镇办公室,电话:62506757×8107。专有名词解释无—9—一、概述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桃浦镇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7年底,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均开展顺利。一是领导重视,分工明确。由镇长直接分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作为职能科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推进;落实文书、档案、信息等岗位工作人员有序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人负责、有人推进。二是完善制度,
3、细化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制度细化落实审核和报送,接待和办理,检查和评议,保密审查等具体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开展有规定可依。三是全力推进全年工作的开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执行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及时进行公文备案,定期向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移交政府信息,及时报送信息公开指标统计表,主动公开信息自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继续推进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积极参加区府办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组织召开镇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培训,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提高业务操作能力,增
4、强信息公开意识。参与起草普陀区《街镇爱国卫生信息主动公开管理规范》。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9—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镇到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9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无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一)主动公开范围:1、机构职能类文件公开情况:主动公开《关于调整充实桃浦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成员的通知》、《关于调整充实桃浦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成员的通知》、《关于同意成立“上海桃联社区服务协同发展中心”的批复》、《关于成立桃浦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河长制办公室的通知》、《关于调整普陀区桃浦镇人口服务管理
5、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通知》、《关于桃浦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人员调整的通知》等信息。2、规划、计划类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桃浦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桃浦镇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桃浦镇2017年政府实事项目》等信息。3、财政类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关于普陀区桃浦镇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人民政府(部门)2017年度部门预算》、《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社区党建服务中心2017年度单位预算》、《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2017年度单位预算》等信息。4、涉及民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
6、众广泛知晓的相关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2016—9—年上海市普陀区桃浦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对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等信息。(二)主动公开途径:1、政府网站。以“上海普陀”门户网站为依托,通过设置“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专栏,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新桃浦报》。全年共发布《新桃浦报》5期、《桃浦社区晨报》9期,发行对象包括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等,发布内容涵盖政府实事项目、政府重要活动、政府工作报告、社区事务等各类信息
7、。3、公共查阅点。通过设立在镇档案室的公共查阅点为市民群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4、其他:通过在东方网、新民网和新浪网开通的“上海普陀桃浦”政务微博,积极与网友开展互动,推送信息22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普陀桃浦”推送信息225条,依托报刊发行渠道,向居(村)委会、园区、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社区学校免费发放市、区政府公报。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申请情况本镇2017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9—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2件。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50%是涉及房产类信息,33%是涉及城乡规划类信息,其余17%涉及合同类信息。
8、(二)申请处理情况本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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