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教育局部门责任清单

简阳市教育局部门责任清单

ID:28997118

大小:499.00 KB

页数:99页

时间:2018-12-15

简阳市教育局部门责任清单_第1页
简阳市教育局部门责任清单_第2页
简阳市教育局部门责任清单_第3页
简阳市教育局部门责任清单_第4页
简阳市教育局部门责任清单_第5页
资源描述:

《简阳市教育局部门责任清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简阳市教育局部门责任清单表1(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资阳市有关教育、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拟订全市有关教育、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二)拟订全市教育、科技和知识产权体制改革政策及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教育、科持、知识产权发展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指导全市教育教学改革,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提出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负责全市教育和科技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和科技信息化建设工作,牵头组织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重大技术攻关。(三)负责教育科技系统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科

2、技经费、教育科技经费拨款、教育科技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四)负责全市义务教育的管理、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参与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主体责任(五)统筹和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

3、的监测工作。(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全市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七)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力教育,负责初级中学及以下民办学校(园)的审批,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报批的有关工作,负责教育资格制度实施和教育科技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九)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体育卫生艺术与科技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指导学校的党建工作,会同的关部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十)负责全市高中学历教育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拟订教育部门所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关组织实施。(十一)贯彻执行国家语

4、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十二)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进全市创新体1系建设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措施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十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专项实施方案中的方案认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拟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建议,承担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组织申报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基地的建设,

5、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十五)组织拟定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十六)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专利技术实施工作,促进技术成果转化;依法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调处专利纠纷,为人民法院对专利权等案件的审判提供咨询意见;负责专利法规的宣传普及和专利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以知识产权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协调全市专利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交流和知识产权方面的涉外事务;负责进出口贸易中的专利事宜。(十七)拟定科技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奖励、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

6、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负责组织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科技成果管理、科技保密以及技术市场工作,指导科技中介组织的建设。(十八)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组织拟订科学技术普及规划和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科技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全市科普能力建设。(十九)负责全市对外及与港澳台的教育科技交流与合作事宜,负责全市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系统来简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并承担科技援助的相关工作。(二十)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二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职责边界无2简阳市教育局部门责任清单表2-1序号1权力类型

7、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民办教育机构设置审批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变更手续。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3.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