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8956244
大小:199.39 KB
页数:22页
时间:2018-12-15
《业务办理指南 - 衡水信息公开.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业务办理指南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衡水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业务职能业务职能: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各类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对全市申请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考试站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所、考试站的技术指导、考务管理质量督导和年检、评估工作;制定全市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具体办法并监督检查其落实;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竞赛,承担表彰、评选、推荐各类优秀高级技能人才工作;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网络的组织开发、日常管理和有关信息统计、处理和分析工作;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培训、考核、聘任、使用及日常管理工作,向省推荐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
2、评员;负责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网络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组织编制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和选定、编写、发行培训鉴定资料;负责办理合格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参与制定各类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协助企业组织实施,负责企业职工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工作;承担全市职业资格试验性培训和示范性培训任务;负责对各类培训机构提供技术服务。业务简述: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对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它是由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的客观测量和评价。职业技能
3、鉴定中心业务办理指南表事项名称职业技能鉴定(日常鉴定)适用范围企业职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毕业生、其他社会人员负责科室考务科科长尚晓鹏电话2255391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9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考核鉴定。2、《河北省劳动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劳[1994]23号)第九条:市、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要职责:组织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本地区考评员进行培训和资格考核,开展职
4、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推动本地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3、河北省劳动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程序》等十一个技术性文件的通知(冀劳[1994]24号)。4、关于规范我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项目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2013〕53号)。5、河北省职业能力证书项目收费标准及费用分配表(省物价局备案表)。6、河北省专项职业能力项目分类及考核收费标准(省物价局备案表)。提交材料(一)单位填报材料1、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缩印件(A4纸)一式一份;2、《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集体申报表》一式一份;3、学籍注册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5、(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二)个人材料1、《国家职业资格日常鉴定基本情况表》一式一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学历证明:在校大学生(含高职院校)须提交“学信网在线学籍认证”一式一份,2001年以后毕业的考生,须提交“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2001年以前毕业的考生只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4、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5、职业资格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6、工龄证明(加盖单位印章);7、数码照片(jpg格式,宽118像素,高146像素,大小50kb以下,照片像素要求254
6、左右)。监督部门衡水市公共服务人社分中心监督电话12333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07房间电话:22150992215111承办人:梁存彬张健申报条件:按照国家职业标准或相关规定,具备某职业申报条件者均可报名申报材料:按规定准备相关申报材料职业技能鉴定流程图(日常鉴定)业务科室受理报名,审查报名材料。工作时限:30个工作日不合格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材料补正申报材料分管科长复审主任审核培训就业科核准监督部门通过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填报的动态运行情况表实现全程监督安排考务:1.准考证2.考场安排3.抽题印卷4.分发试卷5.派考评人员工作时限:
7、10个工作日选派巡视督导员,实施鉴定考评,组织有关专家评定成绩工作时限:30个工作日主任审定培训就业科核准网上公布数据公示考试结果,制发证书工作时限:20个工作日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业务办理指南表事项名称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省统考)适用范围企业职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毕业生、其他社会人员负责科室统考科科长王超电话2255391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9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考核鉴定。2、《河北省劳动厅关于印发〈河北省
8、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劳[1994]23号)第九条:市、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要职责:组织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对本地区考评员进行培训和资格考核,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