胫鲁陆篓脰镁路脰鹿芦脣戮鹿芦脣戮脮脗鲁脤

胫鲁陆篓脰镁路脰鹿芦脣戮鹿芦脣戮脮脗鲁脤

ID:28744919

大小:44.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12-13

胫鲁陆篓脰镁路脰鹿芦脣戮鹿芦脣戮脮脗鲁脤_第1页
胫鲁陆篓脰镁路脰鹿芦脣戮鹿芦脣戮脮脗鲁脤_第2页
胫鲁陆篓脰镁路脰鹿芦脣戮鹿芦脣戮脮脗鲁脤_第3页
胫鲁陆篓脰镁路脰鹿芦脣戮鹿芦脣戮脮脗鲁脤_第4页
胫鲁陆篓脰镁路脰鹿芦脣戮鹿芦脣戮脮脗鲁脤_第5页
资源描述:

《胫鲁陆篓脰镁路脰鹿芦脣戮鹿芦脣戮脮脗鲁脤》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建筑分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兵种转向民营企业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构,为振兴经济做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基础上制定成都建筑分公司章程。第二条公司名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建筑分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军转民营企业设立,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负责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

2、事责任,具有企业负责人资格。第五条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城市级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第六条经营期限:长期。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

3、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第八条成都建筑分公司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第十条分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分公司名称、分公司成立日期、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分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分公司各执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分公司申报注销,经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第十一条分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

4、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分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或执行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分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五、分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时有优先认购权;六、分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分公司剩余财产。第十四条股东的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二、以

5、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分公司债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分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第十五条出资的转让: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

6、自出资比例形式优先购买权。-..三、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分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四章分公司的机构及高层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十六条为保障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正常开展,分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长、执行董事长、总经理和监事,负责全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策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第十七条本分公司下设财务部、工程管理部、计划经营部、综合管理部、技术资料室等具体办理机构,分别处理分公司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事务。第十八条董事会董事长、执行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第十九条分公司研

7、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分公司职工的意见,并邀请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第二十条分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分公司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分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