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doc

慈溪市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doc

ID:28727965

大小:33.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12-13

慈溪市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doc_第1页
慈溪市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doc_第2页
慈溪市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doc_第3页
慈溪市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doc_第4页
资源描述:

《慈溪市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慈溪市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精神,从2014年5月1日起,全省征收集体土地全面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实施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按照新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为此我局拟定了新的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具体如下: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背景《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溪市土地征收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慈政发〔2009〕17号)中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2012年3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调整土地征收补偿年支付标准的通知》(慈政办发〔2012〕47号)予以重新公布,

2、至今执行已满五年。我市2008年前三年耕地年产值标准平均为2302元/亩,2013年前三年已上升至3045元/亩,5年间提增幅度为32.28%。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5号)“征地补偿标准原则上应2-3年更新一次,逐步提高;经确认补偿标准不需要进行调整的,也要予以重新公布”的要求,我局认为,根据当前的耕地年产值标准,合理制定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落实群众路线,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当务之急。二、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全省范围

3、调整提高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刚性要求:调整提高后的征地补偿标准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各县(市)、区必须在2014年5月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具体要求:1、不得低于省政府制定的最低保护标准(我市的最低保护标准不得低于5.4万元/亩);2、调整后的征地区片和征地补偿标准不得超过3个等级。3、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省政府文件(征求意见稿)要求,结合本市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10年来的实际情况,我局经前阶段的调查摸底,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就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调整如下:1、征地区片划定、征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比例根据慈政发〔2009〕17号文件规定,我市征地划分为三个区

4、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比较合理,本次地价调整仍延续原划分归类,具体见表1。在慈政发〔2009〕17号文件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价中,征地补偿费占52%,安置补助费占48%,本次地价调整仍沿用原比例。各镇(街道)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以往做法,将部分征地补偿费发放至被征地农民手中。表1:征地区片划分归类征地区片划分区片涉及镇(街道)土地面积(公顷)面积比例(%)一级征地区片浒山、古塘、白沙路、宗汉、横河、坎墩(中横线以南)16446.8416.16二级征地区片47650.0946.80坎墩(中横线以北)、观海卫、周巷(原周巷片、天元片)、附海、桥头、逍林、匡堰、胜山、长河、掌起三级征

5、地区片龙山、新浦、崇寿、庵东、周巷(原杭州湾片)37706.8937.04合计101803.82100注:土地面积来源于2012年慈溪市土地变更调查,不包括市海涂地。2、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根据省政府有关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征求意见稿)的文件精神,我市属一类征地地区(宁波市下辖海曙、江东、江北、北仑、镇海、鄞州、余姚、慈溪为一类地区,奉化、宁海、象山为二类地区),规定征收耕地、除林地以外的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不低于5.4万元/亩,征收林地、未利用地不低于2.8万元/亩,补偿最低标准比慈政发〔2009〕17号文件规定的三级征地区片价提高了28.57%,考虑到我市征地现状

6、、政策的延续性、周边县(市)区征地价格的影响程度等诸多实际问题,这次调整提升幅度确定第二级区片与耕地年产值标准上升幅度基本一致,即33%,第一、三级按级递增(减)5000元/亩,即一级区片为70200元/亩,二级区片65200元/亩,三级区片60200元/亩(详见表2)表2:调整后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分解表区片级别年产值标准(元/亩)区片综合地价(元/亩)合计倍数土地补偿费(元/亩)安置补助费(元/亩)数值倍数数值倍数一30487020023.033650011.983370011.05二30486520021.393390011.123130010.27三304860200

7、19.753130010.27289009.483、新政策的执行时间新政策的执行时间事关新老政策的平稳过渡,事关当前征地工作的顺利推进,事关社会稳定大局。根据省政府文件(征求意见稿),调整后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从2014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经多层面听取意见,全面权衡利弊,结合我市实际,决定提前至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征收土地的时间界限以征收土地方案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时间为准。4、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今后根据耕地年产值增加比例,结合物价消费指数、存款利率等因素,每2至3年更新一次征地补偿标准,使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